张远重新花了将近两个小时的时间再次修改了自己的代理意见,看着最终呈现出来的成果,十分满意。
经过修改和精简,代理意见内的事实部分和法律部分变得十分清晰和明确。
事实部分,主要是从黄立明明明请假,却被鼹鼠公司强制解读成旷工进行展开,然后引出鼹鼠公司的《员工手册》的问题。
之后,笔墨的中心就转移到了《员工手册》的分析上。
从法律要求以及实际情况深入,着重论证了《员工手册》的制定程序以及公开程序存在着先天的不足。
所以这份《员工手册》是不能生效的,不能以此约束员工,更不能借此作为依据,对员工进行违法处理。
搞定!
敲好了最后一个需要修改的字符,张远靠在椅背上好好休息了一会儿,伸了伸懒腰。
接下来要做的是先将代理意见的电子稿发给主任戴守义过目把关,如果得到他的首肯,就可以找黄立明签字确认了。
这是张远从处理钱孙李的案件中学到的技巧。
因为钱孙李的案件,第一次让张远有了如履薄冰的感觉。
整个办案过程中,张远都有担心万一稍有不慎败诉,很有可能就会步入潘奎的后尘。
所以张远想了个办法,提前将在庭审的时候可能会说的内容以及提交的所有材料,全部事先和钱孙李进行签字确认。
这样一来,也在一定程度上为万一出现不利后果的情形,给自己争取了些许的保障。
当然,案件最后的结果还是有惊无险地赢了下来。
但张远觉得这个习惯很不错,所以决定继续保持下去。
邮件发给了戴守义,没过几分钟,戴守义的回复消息就来了。
“可以。”
这是戴守义针对张远代理意见的回复。
除此之外,张远还从回复邮件里获得了另一个特权:
“以后你办的案子,标准参照执业律师执行,所有的材料自行判断,如无必要不必经过我的确认。”
这可就是来自主任戴守义的极大的认可了。
作为携永律师事务所里的实习律师,因为从零经验开始就得自己蒙头顶上,但为了办案效果,戴守义还是做了额外的保障的,那便是所有实习律师经手形成的文件,必须经过他的审核和同意才能提交给法院。
这是每个进所的实习律师都要经历的过程。
但如今张远拥有了特权,也就相当于在戴守义的心目中,张远的能力和办案水平已经完全达到了一个执业律师的标准。
这也算是对张远的一种零成本的认可。
对此,张远自然是很乐意接受的。
虽说有主任的一道把关,使得实习律师们的出错概率得到了极大的降低,并且从戴守义的反馈中也能知道不足和得到收获,这对实习律师们来说,也可以称得上是一种保护机制。
但其实,许多时候戴守义的行踪不定,发给他审核的材料半天都不见的能够有回复,无形中就使得工作的效率受到很大了的影响。
碰到这种情形,真的是使实习律师们苦不堪言。
有了戴守义的授权,张远直接将代理意见打印了出来,然后通过电话联系了黄立明。
和黄立明约定的见面时间是在第二天的上午。
按照黄立明给的地址,第二天,张远如期而至。
这一回的见面不再是星巴克,也不是什么其他的咖啡厅,而是来到了一个与黄立明家相距不远的单身公寓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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