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编辑社归来的第二,金三土终于坐不住了,骂骂咧咧的亲自出马,终于弄齐了装备,只是相较之前在面包车里看到的,好像更多了。
“大哥……你不会是买了一个军火库吧……”这是白马筱继当了整场的骆驼后,第一次背这么重的背包徒步旅校
不只是他,金三土,宁远,愣子,白鸟翎,就连临时加入的剑音,都背上了又重又大的包,不止如此,身后还跟着一头被压的快要吐血的老牛。
且不金三土居然能在新港找来牛,但是这些装备看起来就够吓人了,至少是之前放在面包车里的三倍。
“老弟啊,这些装备都是分批次运来的,你那在车里看到的只是最后一批而已。”金三土他们三个似是早就习惯了负重行走,此时一点都不喘准确的,喘的只有白马筱和那头老牛。
白鸟翎是老资格的灵者,剑音则是能跻身菲斯的后起之秀,唯独白马筱这个还不到半年的灵者,在体能上还是远远的落后了他们。
正如之前魂侣所,在梦境的魂池里,可锻炼不了体能。虽然随着灵力的增长,他的体力好了很多,但还是比不上正经的体能训练所带来的体能增幅。
骁骑山,白马筱这个本地人从来没有来过,因为实在是没有值得来的理由,与其是一座山,倒不如是一片土丘森林,这山的最高处还不到两百米,还没有南京紫金山的一半,实在没有登山价值,但覆盖极广,大大的马靴躺倒在这一片郊区,若是马靴立起来,其高度能戳破大气层。
六个人一头牛,从清晨就踏入这片森林,一直走到中午,还没有到达目的地,在一片平坦点的地方生起火,架起了锅,做起午饭来。
也难怪有这么多行李,光是这些瓶瓶罐罐,就够塞下两个饶包。
“大哥,你这怎么搞得像来露营一样?我看电视上那些野外探险的人,不都是吃压缩饼干的嘛。”
金三土亲自做起了菜,一边专注的熬着汤,一边回答道:“老弟啊,人生在世,吃喝拉撒,我金三爷活着没别的要求,只有两点:吃得好,拉得好。”
还真是个吃货……这样一个盗墓贼,倒是很专注生活,而不是那些墓里的东西。
或者,墓里的东西,只是他的高品质生活的保障。不过也对,这年头谁盗墓不是为了钱,不为钱还不如去做考古,光明正大不犯法。
“老弟你还别觉得老哥我不务正业,这生个火做个饭,能费多少功夫?比起我们在这啃干粮,也就省了一个时,我们这条路可是要走到明呢,省这一两个时有什么意思?”
“走到明?!”白马筱吃了一惊,他以为这次下墓只需要一的时间,晚上就可以到家呢,“这水泉墓不就在脚踝处吗,从鞋跟走,一会儿就能到了吧?”
金三土哈哈大笑,“老弟你是没看过地图啊,这骁骑山是个大马靴没错,但却是靴筒朝着新港的。我们从新港出发,只能穿过靴筒到达脚踝。要是咱们坐个长途去广州,倒是可以从鞋跟走,但是从广州到鞋跟的那段路可要坐几的车。”
这倒是没想到。白马筱住在新港十几年都没想过来骁骑山,自然也不会关心这山在地图上究竟是个什么模样,他原先下意识认为这个马靴是把新港踩在脚底下的,没想到是反过来。
“那我们有准备帐篷吗?老哥你的要求里有没赢睡得好?”
“哈哈哈,老弟这你放心,本来是没准备帐篷的,但就算我们几个大老爷们能受得了风餐露宿,也不能让这两位女娃跟着我们受苦哇!”
没想到他想的还挺周到,但为了她们特意准备帐篷,白马筱有些过意不去,“早知道这样的话,我们可以不带她们来,这样还能省下一番功夫,有翎保护剑音,也是很稳妥的。”
白马筱这话一出口,金三土,宁远,愣子三人不约而同看向白鸟翎,每个人眼中都透着不信任。白马筱也看了一眼,发现白鸟翎故意把头撇过去,用后脑勺对着剑音,剑音也是怄气般的学着她的样子,这俩人还真是不对付,让这俩去独待在一起,估计一能打三次,等他们从墓里出来,新港都有可能被她们拆了。
气氛一下子尴尬起来,金三土赶紧打了个圆场,“老弟,话也不能这么,这两位和你一样都不是凡人,带着也安全些嘛。”
宁远也顺着话头,“就是。而且不过是多带了三顶帐篷,和这些装备比起来,算不了啥,我们四个大老爷们还跟着沾光呢。筱爷你是不知道这露宿在森林里,那蛇虫鼠蚁,我的乖乖哟……”
愣子也脱口道,“是……是啊,再……再了,那墓……墓里的东西,你……你一个人也对……对……对付不……不……”
白马筱这是第一次听愣子话,没想到这家伙居然是个结巴,怪不得不爱话。之前那几个大战的场面,他要是敢这样话,早就被打死了。
本来他结结巴巴的不清什么,白马筱没往心里去,但他话到这里,宁远立刻捂住了他的嘴,还做了个禁声的手势,这倒让他起了疑心。
这就叫欲盖弥彰。
“墓里什么东西我对付不了?大哥,这墓里有东西?”回想起之前在浮海遇到金三土的时候,他了他们被困墓里两个月的悲惨遭遇,可从来没过这墓里还有东西!
金三土一巴掌甩在愣子头上,另一巴掌甩给了欲盖弥彰的宁远。
白马筱看这样,心果然有事啊!怪不得愣子不话,原来他除了结巴,还把不住门,估计金三土想把他毒哑的心都有了。
金三土看这下瞒不住了,只好歉意的,“老弟你别往心里去,这墓里啊……的确有些不干净的东西,但那也只是对我们这些凡人来。老弟你是斗过大人物的,那几个鬼哪是你的对手啊,所以老哥我一开始也没想特意跟你,那不是瞧不起你嘛!也就这个大远和愣子,块头大,胆子,被那几个东西吓怕了!”
他这几句话的白马筱心里飘飘然的,心大哥这么看得起我,我当然也不能让他觉得自己看走了眼。于是拍着胸脯道,“大哥你放心吧,老弟我虽算不上灵界数一数二的灵者,但对付区区几个鬼还是不在话下的!还记得宵禁那一晚吗?老弟我斩的可是鬼王!”
金三土立刻露出一个惊叹的表情,拿出酒杯和几瓶啤酒就倒了一杯,“老哥我真没拜错兄弟!来,干一杯!”
白马筱没想到他居然还带了酒,此时气氛上来了,借着劲头和他对饮起来,一不心就喝的多了些。
下午的路白马筱走的昏昏沉沉,虽然没喝到醉的程度,但走路明显开始打飘,意识也是朦朦胧胧的。就这样一直走到晚上,已是到了“脚踝”附近,他们在附近扎起了帐篷,打算今夜露宿在这里。
晚饭时,金三土又拉着白马筱喝酒,宁远和愣子也陪着喝了几瓶。看这架势,他们背的十几包行李里至少有一半是吃住类的东西,光酒就至少带了有一箱。
酒足饭饱,他们各自回帐篷睡觉。金三土只准备了三个帐篷,他们三个大男人睡一个,白马筱和白鸟翎睡一个,剑音独享一个。
本来白马筱打算和他们三个睡一起,但帐篷大有限,只够睡三个人,金三土他和白鸟翎是情侣,睡一个帐篷也正常吧?
白马筱心你是不知道她有多保守。
入夜,白马筱和白鸟翎睡在一起,两人近的几乎都能听到对方的呼吸。白马筱喝多了酒,此时只觉得浑身燥热,听着白鸟翎微微的呼吸声,根本无法安心入睡。
翻来覆去一阵后,他听到了熟悉的声音,“你还没睡?”
黑暗中他看不到白鸟翎的口型,他不知道这是白鸟翎的,还是魂侣的,只好采用都能回应她们的措辞,“没呢,睡不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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