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在的张慕很欣赏刘德华,虽然那时候这个老男人四十多岁了还花里胡哨的在那里耍酷,而且耍酷的动作和表情就那么几招,几十年都不会变,论幽默比不上周星驰的搞笑夸张,论潇洒不如发哥的风衣一飘、双抢一举、嘴角一翘,论动作打斗不如成龙的干净利落,精采纷呈。可是刘天王认真执着,有好人缘,据说香港娱乐圈一半以上的人都接受过刘天王的帮助,所以天王之首非刘天王莫属。
最主要的是张柏芝那时候还没有受“***”事件影响,边上也没有谢霆锋,说是如日中天、一枝独秀、巷尾皆知、人见人爱毫不为过。
可能星期天的缘故,电影院里的人不少,有些一眼可以看出是学生,包括坐在两人前面的那一对,不过他们的目的显然不是电影本身,或许只为了电影院里漆黑的环境,所以灯光才黑了几分钟就开始做动作,还发出点声音,跟电影里白玉堂飞起来的声音有些类似,张慕有些想笑,所以偷偷看了单飞雪一眼,可单飞雪好象什么感觉也没,端着爆米花正慢慢的品尝,总不能表现的比她还菜吧,于是张慕也开始吃瓜子,认真的看李冰冰的郡主样。
就在第N次不经意的把手伸向瓜子袋的过程中,张慕突然接触到另一个手,这个手所传来的一种温热的感觉令张慕的心跳在一瞬间快了数倍,四周一片寂静,整个世界只剩下了胸腔中奔马一样的心跳声,甚至于无法呼吸,一切那么混乱又如此清晰,完全不同于前天早晨李小午抱在自己在耳边说话时的那种感觉。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单飞雪竟然也开始从自己的手上所拿的袋中拿瓜子了,然后有那么几秒钟两人的手都僵在那里没有动,张慕又偷偷望了她一眼,她仍然没有回头,黑暗中只有她的眼眸在反射着屏幕上闪烁的光,不停流动着、变幻着,她的嘴角微微有些牵动,似乎在笑,又似乎没笑,但她的手始终保持着那个动作。那个见鬼的笑话,单飞雪肯定以为是给她的某些暗示,可是张慕心里真的没有想有所暗示吗?“你的内心也许是喜欢这个女孩子的”一个声音在脑中回荡,“可是你是因为小雨的缘故喜欢这个女孩子吗?你是因为她长的和小雨很象才喜欢她的吗?你喜欢的究竟是小雨还是飞雪呢?”另一个声音更响了。
张慕慢慢的回转自己的手,终于把单飞雪的手握到了手心里。她的心里肯定在一样的波澜起伏着,她的心跳一定也非常的快,因为她的手心开始变的很湿润,虽然她的手指并不是特别的柔软和细腻,但一样可以感觉到一种轻快而柔弱的脉动,她的手指也慢慢的弯曲,握住自己的手心。一切都青涩的如同袅袅的烟。
《第一次亲密接触中》轻舞飞扬和痞子蔡有一套所谓的咖啡哲学来形容彼此对方,但单飞雪显然也不喜欢咖啡,张慕也不喜欢,所以我不知道如何表达此刻的一种心情,只是觉得自己象坐在云端上,飘飘忽忽的无所定向,好喜欢这一种感觉,希望这一场电影可以永远永远的持续下去。
那一场电影的后半部分究竟放了些什么,已经完全忘了,或者根本未曾有记得过,不知道多久以后,单飞雪抽回了她的手,但张慕相信自己手中永远都会留下那一种味道,完全与护手霜无关的味道。
——她的手指纤细,但是手指的皮肤却有点粗糙,指关节也有些僵硬,她的生活经历一定不是那么幸福。
——她始终不肯回头,甚至连脸色都不曾有太大改变,她是故意这样吗,还是她在犹豫什么?
——她是不是真的喜欢我,我是不是真的喜欢她?
可是小雨呢?可是李小午呢?尤其是李小午,自己刚还与李小午卿卿我我,马上就和另一个女孩子暧昧起来,这与那些渣男有什么区别,难道还想脚踩几只船,张慕发现自己无形之中受到了许辞的影响,对待感情并不是那么认真而单一了,似乎在内心深处,与好多人谈谈恋爱也不是什么过错,可真的如此吗?电影里李冰冰正在向皇帝请求退婚,可在这一场故事里,谁该退场呢?难道是自己吗?
终于散场了
“去吃饭吗?”
“不,我想先走走,这里离莲湖公园很近,去坐坐吧。”
出电影院时已经黄昏了,但张慕却在来西安后第一次可以看到完全蓝色的天,因为建筑物的关系,看不到夕阳,却可以看到火烧云,和单飞雪在北大街上慢慢走着,所有的建筑物都蒙上了一层金色,古老的钟楼浮现出一种圣洁的光芒来,一群鸽子在钟楼上掠过,鸽哨音盖过了北大街上移动汽车声和喇叭音,仿佛现在不是一天的结束而是开始,张慕和单飞雪并着肩慢慢走着,没有牵手、没有说话,只是慢慢的走着,一种既陌生又熟悉的感觉,似乎已经和单飞雪已经在这条路上自然的走过数千次了。张慕喜欢这一种感觉,尽管经历了世事浮泛,物俗横流,灯红酒绿,纸醉金迷,但张慕的内心、张慕原点依然是二十年前那个在家乡树上捉知了,在池塘边摸鱼的小男孩,始终流淌着是纯净的血。
“一千年前,唐明皇和杨贵妃一定曾走在条路上呤听那鼓楼的钟声,那时的天一定比现在蓝,边上的树一定比现在多,路边一定更多无名的花、天上一定有更多的鸟飞过,也一定会有成群的信鸽起舞。”
“七月七日长生殿,夜半无人私语时。好美的诗句”单飞雪幽幽的说。
单飞雪一定有一段很不开心的往事,少年时有一定有许多的艰幸,张慕想着。
一个奇特的地摊引起了两人的好奇,摊主是个穿着藏民服饰的老人,全身上下挂满各种刀具,地上则是动物头骨、皮毛,旁边则是虎骨、鹿鞭、熊掌、还有不知名的动物筋和各种内脏干,一大坛泡着各种药物和蛇类尸体的药酒。原来是个卖假药酒的,这种人张慕也见得多了,上面的东西基本上是假货,张慕正要拉单飞雪离开。
”等一下,这把刀你是什么地方得来的。”单飞雪忽然指着那个老头佩在腰间的一柄古朴的刀问道。
“你说的是这一把吗?”老头从腰间把刀取下来,这是一把张慕以前从未在任何场合或媒体上见过的刀,刀柄上裹着的是某种不知名的动作骨头,刀很短,有些弯曲,但却又不象游牧民族的弯刀或是日本刀那么弯,刀没有鞘,刀刃上微微泛出一点银饰,看上去似乎很古朴的样子,但是张慕丝毫不怀疑这是一柄做旧的假刀。
“小姑娘很有眼光啊,这把刀可是一把宝物啊,它有个很好听的名字叫’天意’,回民传说,以前有一个古老的部族,只有最勇敢的十名勇士才能佩戴这样的弯刀,勇士娶妻时往往用这把刀作为聘礼。。。。。。”老头操着半生不熟的普通话大声吹嘘
“得了吧,”张慕打断了他的话,“他还真能编,飞雪你别听他的。”张慕转过头,却看见单飞雪对这把刀的专注程度远远超过一件玩物,不象是那种随便玩玩的表情,干脆就把这把刀买下来送给他吧。
“行了行了,这把刀多少钱开个价吧”
“看你们是个识货的,而且我们也很有缘,这样的文件,便宜了,一口价5000元”
“老大爷坑人不是这么坑的,你刚才也说过我识贷的,还开5000元,这样了,我让你赚的狠一点,500元,可以买一把真刀了。”
“你有诚意没有,5000元没得商量”
“500”
“给你折扣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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