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能。”
太平郎摇头道:
“这帮老鼠藏在田山有一段日子了,不可能是为了魔金而来……不过,也不能掉以轻心啊,这种看不清目的的敌人是最可怕的,谁知道他们会在什么时候给你在背后来一刀。”
“也对。”
陈长安点着头,用锅勺一遍又一遍的用烧热的汤浇在鱼头上,不得不说金星鲈确实是珍馐级别的美味,就像他和太平郎这样简单粗暴的烹饪,也已经能闻到鲈鱼身上所散发出来的鲜香了。
别说太平郎,陈长安其实也是一个好吃的,不过他更喜欢喝汤,尤其是喜欢喝汤喝到饱的,满头大汗的那种感觉。
在以前,他的朋友总拿‘馋人爱喝汤,懒人爱哼哼’这句话来调侃他,但不仅于此,他更喜欢熬汤的过程,那种把一锅汤熬化成奶油色,再趁着热一口气全饮下去的感觉。
他一直觉得什么事,都是过程最重要,尤其是熬汤这种费时费力的事情,要把一锅汤的肉炖化,骨头炖碎了可是一个功夫活,一般人来不了,因为他们缺了耐心。
在这一点上,太平郎是和他绝对不同的,他更喜欢结果,那是一种无论乱麻如何纠缠,我自一刀斩断的性格,他不喜欢在一个事件上过多的纠缠,他要的是快刀斩乱麻的痛快劲。
太平郎是在心里藏着一头斑斓猛虎的人……
可这世界上的好多事都是理不清的,任你的刀再快也没用,所以太平郎也只能咬牙切齿的忍耐,忍耐到他能猛虎出柙的那一天。
铁锅下架的柴火烧的很旺,鱼汤开始沸腾了起来,刚出水的金星鲈肉质很嫩,像是往锅里扔进去的奶油,不一会便开始融化在了锅里,这让陈长安想到曾经喝过的奶油浓汤。
鲈鱼汤他是喝过很多的,出自大厨之手的也不少,但他总觉得比不上在鲈鱼乡这一个月来喝的,现在守着这一锅汤,又觉得什么都比不上这一锅汤。
陈长安突然觉得,那些在酒桌上常说喝酒分人的人说的很对,吃饭喝汤有时候也是得分场合和人的。
“我现在这个记性是越来越他娘的差了,总感觉有什么事想不起来,等到想起来的时候又为时已晚。”
太平郎感叹着,从裤兜里掏出了一枚钥匙,抛给了陈长安:
“这玩意儿你收好,别放在我这儿,又让我给忘了。”
“这个是……”
陈长安接住这枚钥匙,定睛一看,原是那天在火药酒馆孟姜女给他的那枚。
可这钥匙本就是太平郎放在信封里的,陈长安想不通太平郎他当时为什么不直接给他,而是借助其他人的手给他,现在为什么又直接给他了?
“拿着吧,这是个我预备不时之需的安全屋的钥匙,我不想别人知道,所以耍了个小心眼,想要借其他人手把它给你,谁知道后来出那么一挡子事,不过万幸那个什么孟姜女按照我信中所说,把它给了你,要不然我还得再预备一个安全屋。”
没等陈长安发问,太平郎便主动把事情的原委说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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