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之初,本无善恶之分,至少我是这样认为的。
右邻居家有个大哥哥,我很喜欢跟在他身后玩耍。爬山、进洞、跳山坡,钻草丛,原始的童年游戏就是这些。
家里开了小卖部,所以从来不缺吃喝玩耍的商品。店铺里有售卖玩具枪,我曾光明正大地拿了一把长枪,杵着它去找大哥哥玩耍。
农家户户都有草树,也就是干枯的稻草堆。大哥哥叫我把长枪藏进草树里,然后才能带我进屋。我照他的话做了,等再去寻找长枪时,却没了它的踪影。
长枪丢了,当时我肯定哭过,大哭一场后,也就忘了追究枪的事儿。现在细想来,确实有趣。
小卖部的货柜里有袋装的鱼钩,小巧而精致,到现在我还喜欢这类物件。邻居大哥哥肯定也是喜欢,曾叫我送他一包。
他不敢与我光明交易,就悄悄地告诉我交货方法。
我们两家平房只隔着咫尺距离,从小到大,我都试想从我家三楼跳到他家三楼去,但也只是想想而已。
我恐高,非常非常恐高。
我们同时前往各自家的三楼,然后我将一包鱼钩放在竹挂耙上,慢慢地送到他手上,如此简单,交货完毕。
仍记得有次春节,后山马路旁的小卖部售卖一种新型零食,似乎是盒装的冰淇淋,五毛钱一小碗。
我没见过,自然稀奇它,可包中分文没有,只能一路跟随在邻居大哥哥身后羡慕。他看穿了我的想法,叫我用货柜中的一副姚记扑克交换,我自然敌不过美食诱惑。
我悄悄潜入家中,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扑克牌揣进衣兜,然后从后门离家,爬上陡峭的小土坡,在竹林里与大哥哥完成交易……
这类事儿难以细数,直到去了县城读书才得以终止。所幸亏损不大,恰好当作童年趣事回味。
也庆幸我没有习以为常,否则现在指不定会是什么鬼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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