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三十一(2 / 2)晨风之歌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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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野兽的气息,实际上就是野兽把猎物带回洞穴吃时,留下的血腥腐臭的气味。

哥布丽莎居住在这里时,很注意洞穴的通风,腐败的食物也会及时清理出去,所以他俩住在这里时,没有这种气息。

在这一点上,她很有成为一名贤妻的潜质。

与达克交换了一个眼神,哥布丽莎拔出了自己的匕首。

废弃的村子也就算了,这里是他俩的爱巢,岂容不速之客玷污?

达克也手握晓见剑,与哥布丽莎一起进入了洞穴。

进入洞穴之后,他俩很快就发现了不速之客。

那是一头银白色的巨狼。

巨狼嗅觉敏锐,立刻发现了哥布丽莎和达克。

它警觉地站了起来,却没有立刻扑过来。而是狼毛倒竖,对着洞穴的原主人狺狺狂吠。

仿佛,在守护着身后的东西一样。

这种巨狼在达克还是幼龙时就不是达克对手了,达克轻松地将晓见剑插回背后的剑鞘。

用龙爪就能对付它了。

达克跨前一步,挑衅巨狼。

“达克克,等一下。”

哥布丽莎突然道。

她已经看清了巨狼在守护着的是什么了。

它的身后,是一窝刚出生不久的狼崽子。

狼连眼睛都还睁不开,一个个如肉球一样,非常可爱。

而狼母亲,虽然龇牙咧嘴做出一副凶狠的样子,但是哥布丽莎能够看出来,它的后腿正在瑟瑟发抖。

巨狼虽然不是智慧生物,但是它的本能告诉自己:眼前这两个怪物非常强大。

达克也注意到了狼崽,不由得有点尴尬。

“我们走吧。”哥布丽莎拉着达克离开霖洞。

巨狼警觉地尾随着他俩一直到洞口,却没有出地洞。

“你听着,虽然你可能听不懂,但是这里是我们的爱巢!今看在你的孩子的份上,先把这里借给你,等你的孩子们都长大了,你就给我滚出去啊!”哥布丽莎气鼓鼓地对巨狼道。

巨狼不知是听懂了还是害怕了,呜咽了几声,逃回了孩子身边。

哥布丽莎有些失落地站在原本自己的爱巢边,心头涌上一股气愤混合悲赡感情。

这些强占别人家园的混蛋,都用孩子作掩护,真是太狡猾了!

风盾行省西面的一个村子里,骑士团的少尉正指挥骑士们将巨魔和哥布林的尸体搬越村子的广场中焚烧。

这个村子就是搬迁到哥布林村的村民们原本的家园。

原本骑士团根本不用管这些边远村民的死活,但是女伯爵大人在风盾城巡视时,遇到了几个从村子里逃到风盾城的乞丐,知道了这个村子发生的事情。

然后少尉就被派到这里来剿灭巨魔了。

巨魔们可不像哥布林那么弱,虽然骑士团夺回了村子,但是也付出了一定的伤亡。

但是那个丧门星女伯爵的任务总算完成了。

而且搜索了一下,少尉发现由于逃跑时太匆忙,村民们还是在村子里留了一点点金币的。

加上可以帮阵亡的骑士申请抚恤金,里里外一算,少尉发现自己能够赚一笔。

但是,他没高兴多久,一名骑士骑着马飞奔过来,下达了女伯爵的最新命令。

命令少尉与骑士团夺回村落后不准回驻地,而是集结到风盾行省与炎狱山脉的关隘附近。

女伯爵大人准备去炎狱山脉抓几条母龙,重建“肉龙繁育屠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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