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气。
不同于想要钱财而迫不得已杀人灭口的紧张兮兮,也不是单纯以杀戮为乐趣的丧心病狂,而是一种更加纯粹的杀气,一种来自于因为自己的领地被入侵而带来的最为纯粹的动物本能。这种感觉就像是粘稠的沥青,从不远的地方传过来,张牙舞爪地在一堆棉花糖中试图想要隐藏自己的行踪,却没有发觉自己已经被人察觉到的事实。
从衣袖滑出来的两根秘银短棍被程田野牢牢地抓在手中,随后,抬起了停留有几分钟的双腿,朝着棉花糖的深处走去。
程田野并没有选择用手中的短棍将棉花糖挑开,而是直接用脸撞开那些轻飘飘的棉花糖,虽然用整张脸将棉花糖从中间分开的感觉并不是太好,但这却对于接下来可能会发生的事情留下了极大的发挥空间。
如果是用单只手去挑开棉花糖,那就意味着身体的一侧出现巨大的空档,虽然程田野对于自己的反应能力很自信,但是这种风险还是不要去冒险。而用两只手同时去拨开棉花糖,那就意味着在双手同时离开身体的时候,空档时期和范围相比于单只手操作还要大,这就不仅仅是一句大意便可以轻松带过了,简直是愚蠢的动作。在陌生的环境,将自己的心脏和腹部露出,就像是对于潜在的敌人说这里有绝佳的肉排一样,蠢到家的行为。
所以,即使程田野现在用脸撞开那些触感并不像是棉花糖一样粘黏的东西,像是一个十足的蠢货,也要比像是一个“大”字刷开眼前的棉花糖要聪明得多。不如说,在这种环境下,能想出来放弃自己所谓的形象,直接用这种在常人看来可以称之为“滑稽”的动作前行,将自己的武器紧紧靠在自己的身边这种行为,才是程田野想到的最好方法。
随着前行的距离越来越远,那个让程田野在意的杀气也越发强烈,甚至都可以听到轻微的嘶吼声,就像是一条饥饿的狼狗,看到了一个孩童费力地拖拽着一推车的肉,露出贪婪的表情和锋利的牙齿,还有从口中留下来的涎水。不仅想要吃掉那满满一推车的肉,还想要尝一尝人类幼崽的味道是不是和许久吃过的牛肉一个味道。贪婪且野性十足的杀气,程田野都可以凭借眼睛上的眉毛感觉到具体的方向。
这个时候,程田野不再前进了,而是停留在了原地,左手在后、抬高,右手在前,放低,同时右腿向前弯曲,左腿向后弯曲,固定身姿,放低下盘,盯着前方不到五公分的棉花糖,摆出了应战的动作。
那股杀气像是惊讶了一下,然后重新恢复到常态,甚至散发出来的杀气要比刚才还要强烈。
像是在战斗之前总要叫两声,然后捶打自己胸脯,证明自己身体强壮的猩猩一样,对方也做好了战斗的准备。
只不过,这只躲藏在棉花糖后面的猩猩,拥有着可以把小型动物吓得四肢瘫软的杀气,还有可能拥有着一双锋利无比的爪子,和一口尖锐得如同刀子的牙齿,或许还有两颗可以喷射毒液的毒牙。
但是,这些足以让一个成年男人吓得当场失去意志力,只想要狼狈逃跑的想象,却没有在程田野的脑海中停留一秒,就连存在过的痕迹都没有。
程田野并没有去想象那些东西,没有去推测敌人的强大或者弱小,只是身体比思考先行一步,做出了这个被肌肉记忆无数次的姿势。
这个姿势名为。
“战绝王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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