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一百六十四章:合着我以前都是临时工呗(1 / 2)疯狂沉默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十月初。

一日午后的武馆内,消失了近一个星期的段天星匆匆步入武馆内,带来了一个奇怪的消息。

“我找到你们的大师伯了。”

大师伯

李想一下子没反应过来,直到段屿他们露出震惊的神色,才意识到段天星说的是谁。

大师伯严天胤,和段天星同为天字辈武馆以前论字排辈分,现在却是没了。

毕竟武馆已经衰弱至此。

“他在樱岛开了武馆,将崩拳改名为镇星流统武,麾下已有三百余名门徒于三日前离世。”

段天星如此说道,脸上无悲无喜。

据他所说。

二十七年前,当时二十八岁的严天胤把武馆托付给了才二十五岁的他,去往诸夏各地游历,寻找武术之都。

但很扯淡的是,严天胤在野外被不知名的小精灵袭击,失去了记忆,连自己的名字都给忘了。

唯一还留存在脑子里的,是将崩拳发扬光大的夙念。

以及哪怕朦朦胧胧记不清,仍旧在动手时能无比自然用出的崩拳,和镇星八绝中的枪绝。

崩拳被他深深地刻进了骨髓里,哪怕过往的记忆再也没有,却还能下意识擤气,正步冲拳,侧身贴打,上步顶肘

一整套下来,行云流水,早已形成了肌肉记忆和潜意识,乃至常识。

失忆的他身无分文,又没掌握其他的知识,只能靠着一身拳技在某些阴沟里混饭吃。

好在,几经波折后,他遇到了他的太太,在对方的帮助下,来到了当时崇武精神爆棚的樱岛,幸运的得到了岳父的赏识。

镇星流统武应运而生。

并在其岳父的帮助下,真正意义上在樱岛生根发芽,耗费了二十多年,成功在樱岛占据了一定的地位。

全盛时期,镇星流门徒高达五千人。

如果不是近些年的年轻人对习武早已没了兴致,在其他行业发展,镇星流的名气还能再大。

而严天胤这么多年来没有联系段天星的原因,也是他真的记不得自己还有个留在武馆里,等着他带回好消息的师弟了。

失去记忆的他,不知在想些什么,竟是没有追寻过去的打算,而是老老实实在樱岛传授镇星流。

直到两年前。

严天胤被查出肺癌晚期,加上年轻时候不注意暗伤,已是药石无医,拥有神奇力量的治愈类小精灵也办法抑制癌细胞的扩散。

生命垂危,命不久矣的严天胤,终于开始好奇自己的来历,托门徒寻找自己的过去。

最终在上上个月,找到了位于禹州青城,一个基本上没多少人知道的镇星武馆。

以及两鬓霜白,踏入知天命阶段的段天星。

而段天星在经过多日的走动后,决定前往樱岛,去看他那位师兄最后一眼。

说实话。

近三十年没见面,段天星都差点没把严天胤认出来。

变化实在是太大。

严天胤见到段天星之后,也像是醍醐灌顶一般,脑中的记忆层层涌现,先是红了脸,最后红了眼。

回光返照了。

这位大师伯不顾家人的阻拦,和段天星彻夜长谈之后,难得爬起来吃了点东西,喝了口茶,逗弄了孙子和孙女,见过所有门徒。

而后。

面朝着故乡青城的方向,盘膝而坐,如儿时那般练习着养心法。

含笑离世。

段天星于棺前,在严天胤儿子的默许下,为他吊唁了一日。

第二日坐上了回青城的飞机。

以上。

便是段天星出门后的经历。

“大师伯还是没有回到青城来吗?”

陆乘风表情十分复杂。

诸夏人和前世一样,讲究入土为安和魂归故里,按照习俗,严天胤的遗体应该送回到青城才对。

段天星没有说话,表面上不动声色,其实心中还沉浸在和严天胤的交谈里,他是人越老心越软,严天胤生前本有死后火化,葬在镇星武馆的想法。

但没能拗过他的夫人,最终留在了樱岛,未来与其合葬一墓。

段天星能做的,只是给他立一个牌匾,放在祠堂里享受武馆后人的香火。

王动张了张口,想说什么却放弃了。

段屿看着段天星,又看了看周围三人,道:“爷师傅,那樱岛的镇星流,到底算不算我们镇星一脉?”

“算。”

段天星毫不犹豫地道,而后顿了一下,“但不全。”

镇星有八绝,严天胤只是学了双绝,拳绝和枪绝便离开了。

唯有段天星学完了全部,现如今每样都懂一点点。

“那他那边”

“镇星流会由他的女婿继承,继续在樱岛发展下去。”段天星打算了段屿的话,看了四人一眼,道:“两边都是崩拳正宗。”

段屿咬了咬嘴唇,最终还是没能说出让樱岛那边来个人,把武馆继承了这种屁话。

说出去,就是找打。

可他也很清楚,武馆里七名弟子都各有各的追求,对武馆本身并无兴趣。

而说完自己这一个星期以来的经历后,段天星便挥挥手,把几人驱散开,默默走向后院。

看其状态搞不好要自闭个几天。

可就在李想一脸深思,下意识去打木人桩的时候,走出去一半的段天星突然把他叫了过去。

后院。

段天星带着李想,来到了一间屋子里。

前者在位置上坐下,后者主动提起桌上的茶壶,给他倒了杯茶。

“刚才煮的,还热着,您慢点喝。”

李想轻声道。

段天星抬起眼皮看了他一眼,拿起茶杯轻抿一口,像是在思考着什么。

本站域名已经更换为m.adouyinxs.com 。请牢记。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