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十四章 叫我棺材哥(2 / 2)可以叫我肥仔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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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胡半仙和高朗的新店开张,司徒平正好把孙玉玲的魂魄送来,算是给胡半仙送的礼物,这把藏魂伞则作为送给高朗的礼物。

孙玉玲虽然是个恶鬼,但她的恶念只是因为自己的不幸遭遇和孩子的死,对于苏家的灭门案,孙玉玲自己也是一直心怀愧疚的。

胡半仙的这个提议,孙玉玲非常愿意配合,如果能打理好苏家的生意,也算是替自己赎一点点罪过,在加上平白多了几十年阳寿,这可比做孤魂野鬼舒服多了。

胭脂把藏魂伞交给高朗,并教了他伞的用法,这把伞是地府的宝物,虽然不是什么厉害法宝,但对高朗和胡半仙来说,这东西却是极有用处的。

大部分鬼魂白天都不能现形,即使是极其厉害的怨灵、恶鬼,白天的能力也比晚上要大打折扣,因此捉鬼天师白天行动要比晚上强得多。

但几乎抓鬼的事都不在白天进行,因为白天就算是抓了鬼,因为阳光的照射,鬼魂到不了鬼差的手里就得魂飞魄散。

有了这把藏魂伞,就可以把捉来的鬼魂放进伞里,这伞的伞骨和伞面都有符印加持,就算是厉鬼进去,不念招魂咒也别打算出来。

高朗如获至宝,对藏魂伞爱不释手,这东西就是传说中的法宝啊,他之前就在小说里见过!

真正的法宝,他可是第一次看见,虽然表面上就是一把普通的雨伞,高朗仍然找了个托盘给摆上,在多宝阁找了个中间的位置供了起来。

至于孙玉玲,则由胡半仙和胡梦岚父女两人晚上亲自带去医院,让她附身在苏佳蕙的体内。

解决了一件大事,胡半仙的心里也释然了不少,特意开了一瓶香槟,给大家倒上,庆祝“洁洁灵”开业大吉。

几人正举杯共饮的时候,店门外又来了一伙人。

走在最前面的是一个四十来岁的中年男子,这人剃着一个寸头,带着墨镜,身上一套黑纺绸的裤褂,脚下一双圆口布鞋,颇有二三十年代老混混的感觉。

在他背后则跟着七八个青年人,一个个穿的花花绿绿,全都带着大金链子小金表,标准的混混扮相,其中还有两个人手里拎着花圈!

“就放门口!”寸头男子抬头看了看门前的牌匾,操着一口临海本地的口音,冷笑道:“洁洁灵?谮尼玛有意思,叫尼玛洗洁精多好捏!”

两人小弟把花圈放在门口,寸头一把推开大门,摇摇晃晃的走进屋里,四下踅摸了一圈,冷笑道:“哟呵,人还尼玛不少,道喜道喜,新买卖开裂了。”

不知是口音还是故意的,他把开业说成开裂,众人闻言全都放下了酒杯,高朗第一个走过来问道:“你是干嘛的?”

“你又是干嘛的?”寸头指了指胡梦岚:“让那个美女过来,瘸子起开!”

高朗正要出手,胡梦岚却很听话的走了过来,对寸头说道:“这位就是鼎鼎大名的棺材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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