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一章 酒吧里的怪味(1 / 2)可以叫我肥仔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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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是华国北方的一座喧嚣都市,也是靠海的大港口,即使现在已经是午夜12点,市中心的酒吧街上依然人声鼎沸。

夏日的微风、衣着清凉的美女、清爽凛冽的啤酒、喧闹躁动的音乐组成了这条被称为“白昼黑夜”的道路。

热浪酒吧是这条街上一间并不太大的酒吧,与位置显眼、富丽堂皇的那些大酒吧相比,这里简直可以算是门可罗雀。

酒吧里只有十来个客人,显得很冷清,一个身材健壮的小伙子坐在吧台上,面前摆着半打啤酒。

小伙子年纪不大,最多二十五六岁,现在是炎热的夏季,他仍然穿了长袖衣裤,还带着一副皮手套,除了脸,他似乎不想把任何皮肤暴露在别人的目光下。

这人只在喝酒的时候仰起脸,同时也露出脸上那道划过半张脸的伤痕,虽然经过祛疤治疗,但这么一道狭长的伤疤,仍然会在他脸上露出一个极为狰狞可怖的痕迹。

好在这个小伙子长得够帅,身材够好,这道伤痕反倒是更加突出了他身上的男性魅力,与电视上那些白嫩的小鲜肉不同,他所散发出的是一种男性的阳刚之气。

他叫高朗,一年前叱咤佣兵界的“冥王”高朗!

现在,高朗只能在这种小地方喝酒,因为他已经没有多少钱,却又不愿意一个人坐在自己那间冰冷的地下室里喝听装啤酒,在那个所谓的“家”里,他没有一点安全感。

吧台上的半打啤酒已经只剩下最后一个瓶底,高朗摸了摸自己干瘪的口袋,这半打啤酒已经是他钱包的极限了……

高朗很想哭,每次喝酒时都想。

不是撒酒疯,是无奈……

一年前的高朗是国际知名的赏金猎人“冥王”!是佣兵界的一代兵王!

从小被佣兵组织收留,8岁开始练武,12岁学会使用各种枪械,16岁精通各种格斗术,20岁时武功已入化境,23岁便成为佣兵界的一流高手,他简直就是百年甚至千年难逢的天才!

然而,一场黑洲某国的保护行动,却彻底改变了高朗的生活。

高朗万万没想到,这个弹丸小国的反叛军居然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

一枚导弹让高朗躺在了手术台上,他十年的积蓄换成了心、肝、肺、角膜、皮肤、肌腱……

高朗有时甚至觉得自己应该改个名字,叫桃白白。

现在的高朗落魄撂倒,他带着仅剩的几十万存款和“翻新”后的身体回到位于华国的老家临海,虽然这里是他的老家,但自幼父母双亡的高朗,在这里也只是孑然一身。

高朗甚至找不到一份适合自己的工作,受过这么严重的伤,他已经不再是当年的兵王,甚至连重体力劳动都不能做。

万念俱灰的高朗每天都会来这里喝酒,直到他把自己喝死为止……

“什么味道?”高朗闻到一股极其刺鼻的恶臭,自从做了全身手术之后,他的嗅觉比之前更加灵敏,他经常怀疑主刀大夫是不是图便宜给他换了一个狗鼻子。

酒保提鼻子闻了闻,除了高朗嘴里的酒味,他并没有发现什么异味,对于这个只点最便宜啤酒的客人,他一点好感都没有,只是冷冷的回了一句:“酒味呗,你嘴里能有什么味?”

高朗把手放在嘴边,哈了口气,摇头道:“不是我嘴里,是别处的味道!”

酒保哼了一声:“那就是别人点的酒味呗。”

“不是酒味,是臭味!像是……腐尸!”

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高朗,对这种味道极其熟悉,他不会猜错。

酒保却笑出声来:“哟,您还知道腐尸什么味的?吃过?”

高朗从吧台椅上跳下来,两只眼睛在热浪酒吧来回搜索,很快,他就找到了一个极其可疑的人:一位穿着红色旗袍的青年女子!

女人年纪最多不超过三十岁,身材很好,皮肤却白的吓人,两只眼睛眼眶发青,一副睡眠不足的样子。

她独自坐在角落,一杯酒也没有点,眼睛一直紧盯着高朗,眼神极其复杂,似乎有些好奇,也有些畏惧。

“就是你!”高朗指着女人说道:“我闻出来了,就是你身上的味!你旗袍多久没洗了?”

酒保怒喝道:“喂,小子,撒酒疯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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