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兄弟,你愿意帮我这个忙了?”
“我是要帮你的忙,却不是去替你向程副主任求情,而是希望我们一起大干一场。”
凌志之所以这样答复刘翠云,他的真实想法是,在法制并不是太健全的时代,要想有一番作为,急需刘翠云这种敢打敢拼的人,像吴瑛子,遇事只会哭,根本不适合抛头露面做买卖。
凌志跟姚胜国商量,刘翠云是他的老部下,鞍前马后跟他一起拼杀多年,虽然今天得罪了他,也是有口无心之过,现在她的工作也丢了,是不是可以把她留下一起创业。
在姚胜国的眼里,只有利益没有朋友,巴不得刘翠云饿死才好,但他同时也想到,现在正是有求于凌志,既然凌志已经提出这个要求,如果驳了他的面子,一但他拒绝与自己合作,所有的心机都白费了。
“好吧,我答应收留她,但在这个团队中她的地位必须低于我。”
刘翠云听得懵懵懂懂,问凌志:
“你们要带着我一起干什么,我怎么听得稀里糊涂?”
像刘翠云这种人,不夸大其词一些,她未必肯跟着一起干。凌志回答她:
“我和姚胜国准备成立一家公司,咱们这个公司主要经营印刷品,你愿不愿意跟着一起干?”
成立公司,那不就是资本家吗。过去在跟姚胜国一起拼杀时,他们斗争对象中很大一部分就是过去的资本家,现在跟着他们一起成立公司,等于往火坑里跳。
“现在一些小商小贩都被当成投机倒把抓了,大张旗鼓成立公司,更没个好呀!”刘翠云脑袋摇得像拨浪鼓,继续哀求凌志:
“我不想去你那个公司,还是希望你能替我向程副主任求求情,让我重新去区政府上班。”
这人真是榆木脑袋难开窍。凌志还想继续劝说,姚胜国不耐烦了:
“刘翠云,你不想跟我们一起干,我更懒得要你。回见吧,您!”一把拉住凌志的手:
“烂泥扶不上墙,跟她费那么多吐沫干吗?天不早了,咱们喝酒去。”
多好的一个兵,凌志真舍不得丢下刘翠云。但强按的牛头不喝水,这是没办法的事。凌志回身告诉刘翠云:
“你别总是想着回区政府,果真能回去看大门,又能挣几个钱。什么时候想好了,愿意跟我们干,尽管来找我。”
滨海饭店创立于民国时期,别说在中国,在整个远东地区都盛名远播。因为正是晚饭时分,整座二十八层大厦,一片灯火通明,大门前高高悬挂的霓虹灯,照亮了半条街。凌志不禁叹息,这情景,在1978年的中国显得不免太不协调了。
凌志、姚胜国和他的那位同伴,一行人径直往酒店内走。一身瓦蓝色中山装的门卫,把手一拦,满脸鄙夷道:
“你们都是些什么人,这儿是你们该来的地方?”
在凌志的眼里,中山装与霓虹灯显然格格不入。他正在走神,门卫冷不丁来这一下,还没等他回过神,姚胜国的耳光已经贴上了门卫的脸:
“真他娘的狗眼看人低,咱们的穿戴是不咋地,难道就不能来这儿吃饭了。”
凌志明白,姚胜国是在抖威风给他看。但这儿不比大街上的公共食堂,是外宾云集的地方,在这儿惹事,只怕难以收场。
凌志正在暗暗叫苦,一群人从门内冲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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