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六十一章 无可依附(2 / 2)某星移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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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满脸糊着泥巴,对着敌饶士兵低声下气,下跪磕头的女子,是南桓的将宁公主

景韬的“你”字后面无奈的接了一句:“真是没点骨头。”

看不起就看不起吧,她的信条就是:人生如戏,全靠演技,装死装孬,保命就好。

其实景韬看着她的背影,心里想的是,堂堂将宁公主,到底为什么会是这样一个人,她身上那种看不透的东西又是什么。

景韬无奈的跟上她,有道是作孽犹可活,自作孽不可活。遇上这么个秒变脸五秒变身的媳妇,他现在真是一点脾气都提不上来。可能李承平是属绿豆的败火。

“带你去朱家的酒罢楼,离这儿也不远。”景韬开口道:“东西南北城,分别是酒罢楼、茶罢楼、花罢楼和月罢楼,都是朱家的公子朱局盛在打理。”

承平道:“这你倒是清楚,你是朱家的靠山吗?”

景韬道:“谁靠谁还不一定呢。朱家富可敌国,上京的房产油米有一半都握在里。我和朱公子只有酒肉朋友的交情,他和谁都称兄道弟,但绝对不会做亏钱的买卖。今我给他赏个脸,算是见上一面,日后你再和他谈。”

承平心下明白了,景韬已经在帮她交接上京的人脉关系。其实她很不擅长应对这种油腔滑调的人,但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只好硬着头皮上了。

临了景韬又补了一句:“大婚那摆那么高的桌凳估计就是这子的主意,不用给他好脸色看。”

李承平:“”

走进酒罢楼的大堂,不得不这四个酒楼,名字起得风雅,里面的装饰也别具一格。在店家的引导下,他们来到一个非常大的雅间,正午时分整个屋子却凉爽通透,进去是一个巨大的绣满山水的屏风,绕过来桌椅榻清一色雕花精致的黄花梨木,上来伺候的有厮也有丫鬟,恭恭敬敬的站在一边,等着他们入座。

“云琛你终于来了,鄙人甚是欣慰啊!”未见其人,先听见一人带点求饶又讨好的语气绕过屏风飘到饭桌上。

他刷了一声合起里的骨扇,对李承平恭恭敬敬道:“在下礼部侍郎元朗,见过英王妃。”

来人长得人模狗样,眉眼端正得一副朝廷命官的正经范,但对着承平抛媚眼时不心暴露了与生俱来的风流倜傥,而她居然还笑盈盈的回了他一个礼貌的微笑。

景韬心里不耐烦的啧了一声,心想这子不打就不知死活。

元朗就想没看见景韬似的,自顾自的坐下来和承平搭话:“何谓林下漏月光,疏疏如残雪,鄙人今日算是见识了,实乃人生之幸。云琛近来都没什么好运,看来是都花在遇见将宁公主身上了。”

景韬当即把桌上一杯满满的茶一甩,被子滑到桌边也不没有停的意思,滚烫的水朝着元朗泼去,元朗吓得直接从承平身边的凳子上跳起来,大骂道:“这可是我为了见王妃新做的衣裳!”

可杯子却刚好在桌边立住了,多一点就会落下去,景韬的力道拿捏的分毫不差。承平放松了下来,竟然捂着嘴笑了,那眼睛弯成了弦月,景韬却是愣了,他还当她不会笑呢。

景韬也找不到他突然发神经要烫兄弟的理由,嫌弃道:“你能不能在南桓公主面前知点礼数,丢人。”

朱局盛此时招呼着厮上菜,赌一副比元朗还正经的样子道:“这厮怎么又来蹭饭了,走走走,大人谈正事呢。”

李承平不是擅长交朋友的人,熟悉的人一个都能数的过来,他们两个性格有些像白敬仪,看景韬和他们两个嬉笑打骂,不自觉的心情好了起来,看她如此,景韬就由得这两个见色忘友的家伙南地北的扯西皮,从桌上的各色菜式到南桓的风土人情,景韬实际上不是个善于言谈的人,一顿饭下来也没在这两人面前接到几个话茬。

这样下来她倒是明白为什么景韬的女人缘不太好了,有两个帅气多金又有的公子在身边,谁会注意他那张臭脸。

朱局盛句句不离北列和南桓的一些风物,还非常真诚的向承平讨一点涂州出产的雪芽茶,他父亲极爱此茶。

北列和南桓通商是多大的油水,不少商人都翘首以盼,可惜南桓的使臣还没有到,只有一个可怜兮兮的公主被英王藏在府里,再者皇上的新政遭了不少阻挠,只是个八字没有一撇是事情,一时之间商贾之家都没有动作。

朱局盛与景韬自幼相识,能让景韬吃亏的女人这世上是找不出第二个了,南桓会轻易放了这样一个人才,只是让她嫁作人妇?李承平或许才是这场通商的关键人物。这一顿饭,北列最大的商贾人家便算是打开了财源滚滚一条窗户缝。

等最毒的热气过去后元朗又邀请承平去写星阁听曲,她不太明白北列人热爱听曲的乐是什么,或许这种风雅的事情她实在没受过什么熏陶。晚上景韬带她去了一家面馆吃北列的羊汤粗面,那盛面的碗比她头还要大,他们两个就不用像午那样装皇子公主担矜贵样了,都是行军打仗的人,吃饱吃好比那什劳子的繁缛节重要多了。这一日下来,倒真像是普普通通的四处转转,也是她来北列这段时间以来最放松的一了。

端午是恶日,有道是物极必衰,五月的阳气最盛,便也是开始衰湍时刻,火气到了最盛的时候就会慢慢产生阴气,五毒邪崇开始出没。民间认为地府的门会在今晚子时开始开放,在人间逗留的孤魂野鬼会顺着河流回到地府。于是人们在端午这日晚上来到河边,将灯做成鲤鱼或者荷花的形状,引领那些鬼魂去往生之地。

河边挤满了人,还不知生死鬼魂为何物的孩子拿着灯在玩耍,抬头便是两岸的万家灯火,红色或者黄色的灯笼高高的挂在檐角,四处都是嬉笑交谈着的人们。

很久没有近距离感受人间烟火了,李承平看的有些出神,河边卖灯的贩吆喝着,他提着满满一大串的灯对她:“夫人,买盏灯给战争死去的人吧。”

大多数人家都会自己做灯来放,很少有像他们这样需要卖灯的人,所以这贩的生意也不太好,他的脸还很年轻,却已经粗糙,一双渴求的眼睛望着她。她正不知如何是好,景韬却在掏钱买灯,拿出了她绣了一个“韬”字的钱袋。

她有些惊讶,但却急忙把目光从钱袋上撇开。好在色昏暗,不然景韬就要瞧见她发烫的耳朵了。她从来没给别人绣过东西,更别有人戴着,何况那绣功简直不忍直视。

其实景韬出门从来不带钱的,所以他也只有这一个钱袋。

她问道:“你也要放?”

景韬点点头道:“要放,而且还要放一把。像我们这种上太多人命的,放了一年都能睡个好觉。”

景韬把贩里所有的灯都买回来了,他们蹲在河边,一盏一盏的点。

景韬没头没尾的:“听被刺死以后,如果没有人把这个人身上的利器拔出来,那么下辈子还是会被刀剑刺死不得善终。在战场上看的太多了,总觉得有一自己也会这样。”

他们静静的在河边立着,那些彩的河灯笼罩的淡黄色的烛光,在黑暗的河流上漂浮着,星星点点的,好像能够照亮黑暗的心。

做一个永世不得超生的厉鬼似乎要比一个永远在轮回的人好些。至少还有一个陌生人会为你点一盏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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