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女孩的姥姥在公园约会,能被自己老头找到,小女孩的妈妈接到警察的电话后,又能比较快速的赶到现场。
那么不论是小女孩的姥姥家,还是她的爸爸妈妈家,都很可能离事发公园并不远。
不过只是挨着公园的小区就有四五个,再考虑到十五到二十分钟的路程,那么这个范围里的小区就更多了。
张敏想起了那个挥斥方遒的广场舞大妈,她可是坐拥一个广场舞团的老闺蜜,就算广场舞大妈也不知道,也能靠自己拥有的强大信息搜集能力,更快的获得小区情况。
找她准没错!
而且,公园里的其他大爷大妈,一般也都有自己稳定的活动、遛弯规律,很可能能提供一些有效的线索。
如果公园里都没有打听到消息的话,那可能就要去挨个刷小区了,主要也不知道名字,就会麻烦很多。
张敏对另外三人讲了这个想法,几人就决定,今天稍晚些时候,就先一起去事发的公园。
准备先四下找人问问,希望能有所收获。
然后等到晚上这个广场舞的高频时段,先分头行动,靠张敏描述的舞团服装,找一下那位大妈所在的团,找到后再让张敏过去认认人。
即使今天晚上遇不上,明天下午也一定能找到。
张敏因为对自己刚才发脾气的行为还是感到抱歉,所以坚决要请三人吃饭。
坐在小饭店里,用汽水干了杯,一张张年轻的笑脸上,不见了刚才的忧愁与困惑,充满了希望的神采。
吃完饭后,几人到了公园,然后扑了个空。
也是,这大过年的,公园的主力都在家含饴弄孙吧,晚上的公园很是冷清。
四人见此就分头回了家。
晚上回到家的张敏洗了个澡,回来后发现赵茹拉了一个群。
【老赵在此】——@念@小呀么小霸霸@么引每文,这就是咱们社会帮扶小组的信息站了,大家保持交流哦。
【老赵在此】——目前,国内关于儿童保护的法律有《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婚姻法》等多部法律法规的保护,但就是直接这么看法条啊,总感觉有点不够细致,大部分规定都太过于原则性、宣示性,换言之就是对非专业人士来讲可操作性较弱,至少我看到现在还是有点抓瞎。
【念】——通过1*4查询了电话和地址,正在网上搜索办事程序。
【小呀么小霸霸】——正在抠脚……(?ω?`ll)
【老赵在此】——比如《刑法》,第260条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但如果只涉及前半句,就是像这次事件的情况主要是日常的打骂,没有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就属于自诉案件范围。自诉就是指目前我国法律通俗说的“不告不理”。受害人到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才会受理案件,因此很难进入公诉程序。
而实践中,儿童一般不知道也不会去控告父母,即使真的去告诉,没有民事行为能力去法院起诉。
B市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的调研发现,从受暴儿童、家庭成员到基层群众组织,报案的很少,选择报案的受害人仅占统计总数的1.4%。
【念】——你这个参考的方向也太严重了,即使遇到最义正言辞、不食人间烟火的工作人员,也不会往这个方向去适用的吧。
我们乐观一些,敏敏也说了,那个小姑娘看起来没有明显外伤。应该可以通过法律咨询、心理咨询、家庭关系指导、跟踪回访等方式加以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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