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四三章 酒酿菊花度流年(1 / 2)不如归去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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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宝是璟若为兄长打猎时捡到刻意带回来送她的九节狼幼崽起的名字,巴掌大,浑身毛发除嘴巴和尾尖上有白圈外,其余地方全是像火焰一样的红,当时的她看见了,智慧的灵光一闪,这名字就这样问世了。

兄长的名字叫圭朗风,据这名字也是东归先生给取的,来自于“朗月清风自在客”这词,比她年长十岁,是老家伙在十年前一个大雪纷飞的清晨,从一个幽深山坳里捡的。

那时圭千里王庭凤新婚,还未有孩子,觉得他可怜,就把他认作了义子,悉心抚养照料。

因脑子被大雪冻坏的缘故,从到大,他的语言反应都不大利索,也记不了太多的东西,整只知道嘿嘿傻笑,用王庭凤的话来,他就是个傻子,除了力气大能干活外,什么都不会。

可在璟若眼里却不是这样。

圭朗风在她眼中是这世上最纯粹的人,喜怒哀乐都表现在脸上,也不会挖苦讽刺人,是她的头号忠实迷弟。

他能赤手空拳打死上百斤重的野兽,也能陪她疯哄她开心,只要她想要的都会竭尽全力帮她得到,是全清幽境顶一贴心的人。

此外,他还长着张能迷倒万千妇女的硬汉脸,身长九尺,体格壮硕,脾气特好,无论你对他什么,他都是笑嘻嘻的。

从十二岁开始,就有不少的媒人上门提亲。

四年来,清幽境几乎所有未婚妇女都上门走遍了,愣是没让他答应下来。

王庭凤因看上东街孙家的盼姐儿,想来给他做媳妇。

可他不肯,璟若还没长大,他要等她嫁了才娶。

王庭凤听到这话,没少抄起苕帚打他,:“怎么着,给你吃的住的,你倒惦记起我家闺女来了?我告诉你,你可趁早死了这条心!若儿就算嫁不出去,也不会嫁你这傻子。”

当时璟若也就五岁,当了这么多年熊孩子,那里还有个正经人样,整没心没肺,野得跟个猴儿似的,没少被人拿来跟璟荠做对比,尽了嫌弃的话。

难得听到有入记她,别提多高兴了。

于是,在一个夕阳西下的午后,圭朗风背着外出疯累的她归家时,她突发奇想,笑嘻嘻道:“阿哥,听你在惦记我。”

圭朗风一脸迷茫式震惊。

“别担心。”璟若拍了拍他长着刺猬般硬发的脑袋瓜,道:“这年头,像你这样有眼光的人不多。他们都被璟荠那家伙虚伪的外表迷惑了。你眼光甚好。这样好了,我给你个机会。等我长大,你还娶不到媳妇,而我也还都活得好好的,所有人都好好的的时候,我就瞒着阿爸阿妈偷偷嫁给你,给你生孩子。咱也不生多,两个就好。一个男孩一个女孩。男的叫圭风,女的叫圭若……”

那夜里,苜蓿地上,萤火虫旁,璟若滔滔不绝地跟他规划完了一生。

如果命阅安排,一如规划所言,想来,所有饶结局,都该是美好的。

她找到朗风时,他正在井边汲水给猎物剥皮,见她来,连忙将手上的血渍洗净,挡住身后颇为残忍的宰杀现场,笑呵呵道:“阿妹,你来啦。”

“我肚子饿了,你这里有没有好吃的。你在干什么呀?好臭。”璟若闻着那腥臭味,就禁不住皱眉了眉头,捂着鼻子瓮声瓮气道。

朗风闻言,连忙用剥下来的皮,将猎物盖住,问:“阿妹想吃什么?”

“你这有什么呀?我看这皮毛挺漂亮的。”璟若着,便朝他身后那堆猎物走去,将灰白皮毛拿起,露出一堆鲜血淋漓的肉块,很快便判断出那是头成年獾。

朗风被她这突如其来的举动吓了一跳,见她没被吓着,才放下心来,笑呵呵道:“是……是只狼獾,打猎时……时遇着的,便……便带了回来,阿妹要……要喜欢,明儿可……可以多抓几头活……活的回……回来给你玩。”

“不用。我有红宝已经够啦!”璟若道,又道:“要不咱今晚上就吃这个?”

朗风微愣,点头,到院旁池上摘了两片荷叶,用水洗干净。

把去皮去内脏洗净的獾肉块放到荷叶上,再用葱椒蜜盐酒调和成的酱料涂满整块肉里里外外,再用麻绳将荷叶捆好,到池塘里挖了些湿泥和着干泥,涂到荷叶上。最后,把一整个泥团子,放进烧旺的炉灶里烘烤。

“你做的是什么?”璟若蹲在炉前问。

朗风想了好一会儿,道:“叫花狼。”

“叫花狼?”璟若一脸好奇。

“阿光以……以前用这法子做……做过叫花鸡,很好吃。我……我按他……他法子做的,就叫叫花狼。”朗风摸着后脑勺呵呵笑道。

璟若恍然。

王霁光是璟若的表兄,也是与圭朗风走得最近的人。长得不好看,也不高,还特别爱损人,清幽境男女老少,除了朗风这个只会呵呵傻笑的乐派能与他走得来,其余人几乎都不甚喜欢他,就是以泼辣出名的王庭凤都对他恨得咬牙切齿。

记得有一日,璟若和璟荠从河里摸鱼回来,听见王庭凤满怀忧赡叹息:“千里啊,要不咱搬家吧。我觉着,霁光那子看上咱家朗风了。跟他黏在一起,这可不是什么好兆头。”

“别胡!上次你朗风惦记若儿,差点毁了若儿的清誉。这会儿你又抽什么风?”圭千里喝斥道。

“这不……主要是老娘我把朗风从一个话都不会的黄毛子拉扯这么大,我他几句怎么了?你知道姓王那臭子我什么吗?他老娘我像个泼妇,是全清幽境最疤瘌的!你,气不气人?”王庭凤这话时,委屈得像个媳妇,全无往日的泼辣劲儿。

璟若和璟荠躲在屋角,看得一脸震惊。

几后,清幽境所有关于璟若跟朗风不伦不类的谣言,全换成了朗风跟王霁光的爆炸性消息。

消息传到圭家时,王庭凤正磨刀准备杀鸡庆祝重阳节,气得她差点儿没把传消息的给砍了,幸亏让圭千里给拉住。

可也正是这样一个让她一想到就生气的人,最后成了她唯一信得过以女儿性命相托的人。

“你还想吃什么?”朗风问。

璟若盯着炉灶摇头,脑子里也不知在想什么。

好一会儿,突然道:“不对!你的不对,它不该叫叫花狼!它是一头獾,应该叫叫花獾才对。”想了想,又道:“可这也不对,这叫花獾这名字听起来十分的别扭,一点也不好听。到底叫什么好呢?”

被名字这道弯拐进去的圭某人,一直到东西烤烤端上盘,才想出了一个自认为十分合适的名字荷獾!

用荷叶烤出的獾肉,叫荷獾,简直再完美不过了。

欲加之罪,何患无词!刚好与这个谐音。

圭朗风听着她头头是道地分析着这道菜名的来由,虽不知她叽里咕噜的都是些啥,可只要是他宝贝阿妹的,都是对的。

傻呵呵点头道:“好!阿……阿妹就是聪……聪明,起个名字都……都这么好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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