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秋的屋里,床上躺着一个十二三岁的女孩,全身骨瘦如柴,脸色苍白、眼窝深陷、气若游丝,随时都可能咽下仅剩的半口气。
杨柳已经给她喂下了半碗稀饭,但是仍不见好,“姐,阿季咋还不回来,三妮已经三天没吃东西了,没有好的温补之药怕是救不了他的命。”
叶秋将床上的被子压了压,让外屋的二娃子将火盆烧旺点,才对杨柳道:“不用担心,季儿胸中深藏着一颗侠义之心,为了救人他会不惜一切代价的。”
杨柳看叶秋的眼神有点诧异,“姐不是说阿季精于算计,利益至上,从来都是无利不起早吗?”
说漏嘴了,叶秋眼珠转动,脸色中尽显欠意,“那个……其实姐这样说都是为了保护他。”
“季儿他聪明绝顶,内心热情似火,这些既是优点也是缺陷,一旦被人触及底线便会奋不顾身,很容易受到伤害。”
“所以姐姐你就经常修理阿季,让他做事多些忌惮,实则是为了保护他。”
叶秋点点头,“俗话说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季儿实在太聪明了,聪明的让人嫉妒。以他的智慧外人想伤害他很难,但是他身边的人却很容易。”
看了眼杨柳,叶秋继续说道:“当初姐姐心里是不赞同你们定亲的,以季儿的才智往后会飞的很高很高。姐怕你有一天会够不到他,以他重情重义的性格弄不好就会既伤了你又害了他,最后两败俱伤。”
有些事既便叶秋不说杨柳也明白,“姐姐不用担心,我只想安静的照顾他,如果有一天阿季不需要了,我就给他守好家,让他做自己喜欢的事儿,那怕是他喜欢别的女孩我也不在乎。”
呼!叶秋被屋内气氛压的喘不过气,更被杨柳的话语所感动。或许是自己大敏感了,有杨柳这样的媳妇儿,应该是季儿的福份吧!
两人的一番交谈,再次让杨柳心底震撼,叶家姐弟无一易于之辈,一个比一个妖孽,有个这样的姐姐、阿季会是怎样的感觉?
“大姐、嫂子,哥回来了!”一直守在院门口的杨树大叫声传来,打破了屋内沉重的气氛。
叶季脸上汗洙滚滚,全身的衣服都被汗水浸透,从兜里掏出一根手指大的人参,“用三分之一,切成片炖汤,快点!”
杨柳与叶秋去炖参汤,叶季一屁股坐在地上,接过杨树递来的茶水一饮而尽,好一阵才缓过劲来,“二娃哥,你娘呢?”
二娃子被叶季一问泪如雨下,“我娘说三妮身子虚,既便救过来以后也活不长久,她只当以后没这个女儿了。”
说这话不是二娃子他娘心狠,而是一种心酸的无奈。既然女儿跟着自己必死无疑,那还不如让她跟着别人寻一线生机。
人参果然是补气血的圣药,半碗参汤喂下没多久,三妮便勉强睁开了眼睛,杨柳赶紧将剩下的半碗稀汤喂给她,不出意外的话、三妮的小命算是保住了。
人救过来了,但是事情却没有到底,叶季让二娃子将他娘的意思又说了一遍,叶秋与杨柳顿时张着嘴半天没说话。
怎么着,人救活了还得替她们养着,天下哪有这样的事情。但是人病成这个样子,又不能眼睁睁看着她等死,一时之间不知如何是好。
“算了,就让三妮先住咱家吧!等身子养好了再送她回去,咱家也不缺她这一口吃的。”叶季也是没办法,现在不管、那买人参花去的二十块钱可就白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