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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第一个跟班(求鲜花,求评价票,求打赏)

升职了,林栋心情自然是好,回到了自己的桌子前,发现已经有一份早餐摆放在边。

环顾一圈,也没发现是谁买的,不过管他呢。

吃着早餐,看着窗外的风景,享受腐败的生活,没什么比这更惬意的了。

“林sir,来了个新人,陈sir让他跟着你。”

来人是阿康,身后跟了个小子,林栋定睛一看,竟然是个老熟人。

“子杰,是你啊。”

“林sir,好久不见,没想到你都成警长了。”

来人正是宋子杰,次在西九龙和马军他们办案的时候认识的,没想到竟然会在这重逢。

“子杰,你怎么会来东区的?”

闻言,宋子杰面露苦笑。

“顶撞司,那里容不下我了,我主动申请换区的。”

林栋知道,宋子杰因为宋子豪的缘故,在工作没少受人眼色,以他的脾气,肯定是不会妥协的。

不过正好,自己刚升职就来个手下,还是知根知底的,这还有什么不满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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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一趟台北的航班,在港岛国际机场降落。

一名留着长发的中年男子夹杂在人群中,毫不起眼的走出机场。

望着眼前的港岛,中年男子一脸的沧桑,他身穿的衣服款式老久了点,是三年前比较流行的夹克。

“不知道阿杰过的怎么样了……”

大约在三年之前,他带着一帮手下去湾湾岛谈生意,可是没成想却遭人出卖,没办法,为了兄弟的性命,自己只能向警方投降。

这三年他一直呆在湾湾岛的监狱里。

再次回到了港岛,机场变大了,旧屋变高了,很多东西都没了记忆中的模样。

“阿杰,他应该已经是一名港岛警察了吧。”

“豪哥!”

突然一声喊叫,惊到了周围的人。

只见一群穿着西装的马仔,恭恭敬敬的站在宋子豪面前。这一举动让许多路人纷纷侧目。

看了他们一眼,宋子豪微微摇头,直接走开。

以前的那个世界他不准备回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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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区重案组,林栋今天没有穿西服,在不用出警的日子里,重案组其实对服装没有硬性要求。

今天的他穿着一件休闲卫衣,陪着牛仔裤和马丁靴,青春活力的装扮让他看起来帅气急了。

现如今他已经是东区的风云人物了,走到哪里都有人打招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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