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英雄一直都觉得流觞是个神经病。
因为脑子正常的男人绝对不会随身携带小皇叔出门,但他无论如何都没想到,流觞竟然不正常到了这样的地步。
这才过去几天?满打满算一个星期,这货就完成了泡妞,恋爱和洞房的全套流程,闪婚也不带这么闪的吧!
流觞被喊来了,身后还跟着他的小媳妇儿。
准确来讲,他的媳妇儿一点都不小,虽然年龄不大,才十六岁,也很漂亮,但身板儿却丰满的过头,用前世网色批们的话来形容,就是坦克级的。
想起这姑娘是那位青牛大叔的侄女,英雄顿时释然了。
牛嘛!
只是流觞这口味,未免太重了些。
新媳妇捧了酒坛来,羞怯怯的向英雄敬了杯酒便回去了,流觞坐下来,帮着转动烤架的鸡。
瞧着他多了许多烟火气的眼睛,英雄问:“认真的?”
流觞摸着光头笑,脸竟然还露出了几分腼腆。
“不怕殿下笑话,自从白先生那里得知诸神已死的消息,我感觉整个世界都塌掉了,人生了无生趣,只想找个没人的地方追随神主而去。
我这么做了,然后就认识了兰兰。”
顿了顿,他的目光温柔下来,“当时我打算跳河,兰兰恰好在附近吃草,听见声音便跑来救我。可她根本不会游泳,只有一身蛮力,把我丢岸之后,自己就沉了下去,所以我只好又跳进去将她救了来。
我问她,为什么要用命救我。
她说,她当时只想着救人了,根本就没意识到自己会淹死。
那一刻,我感觉好像突然有光照在了她的身。
是啊,人世间哪里有那么多为什么。
以前我信仰赤松神,发誓将自己的身心都奉献给他,他就是所有的美好,是我活着的唯一动力。
但在兰兰身,我却看见了另外一种美,一种完全不同于神灵,却更加动人的美。
所以,自那时起,我重新拥有了信仰,然后立刻就向兰兰求婚。
很幸运,她答应了!嘿嘿……”
多么平凡又动人的故事啊!除了“吃草”这俩字儿有点违和之外。
听完流觞的话,英雄发现,和尚果然都很适合当诗人。
一番普普通通的讲述,居然让他既感动又羡慕。
流觞依然还是个虔诚的信徒,只不过不再信仰某一位神灵或符号,而是开始信仰生命,信仰爱情,信仰人间的所有美好。
这才是一个热爱生活的人最应该拥有的信仰!
“我决定了!”拍拍流觞的肩膀,英雄说,“以后我再写了新书,第一版的第一本都送给你,不要钱。”
流觞一呆,继而慢慢瞪大了眼:“莫非殿下你……你就是……”
英雄矜持的点头:“嗯,老谁家那小谁就是我。”
“先生,终于见到您啦!”
流觞紧紧抓住英雄的手,激动的热情让他有点怀念这货以前装腔作势的模样。
“先生,您看鄙人蹉跎半生,一事无成,不懂耕田,也不会经商,如今已经成家,总要干点什么养活老婆和未来的孩子,所以……”
“你想要啥?”
“求先生收我为徒,教我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