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从法理上说。
娄得月嫁余家,是绝对合法的。
有父母之命,有媒妁之言。双方交换过庚帖,男方也抬了花轿迎人,拜了天地,就是夫妻。
而她身为妻子,却持刀行凶,伤了夫家一干人。夫家不追究她的忤逆大罪,就已经很仁慈了,你还想怎样?
至于说女方不情愿,男方又年纪大,好打人,恶习多什么的,那些重要吗?
什么时候谈婚论嫁,轮到女子挑三拣四了?
不都是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么?
想要判定亲事无效,让娄得月重获自由?
简直痴人说梦!
其次,从情理上来说。
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
三纲五常,都写得明明白白。
身为女子,就该学会认命!
若象美娘所说,只要女子不高兴,不乐意,就可以不听父母之言,伤害丈夫,解除婚约,这不是乱了纲常伦理,公然挑战法理规则么?
若真让美娘把官司打成了,那些女人以后还不翻了天?
想讲道理?
等你投个男胎再来吧。
所以,这案子不仅没人接,连张状纸都没人写。
给钱都不要!
毕竟状师,也都是男人,他们也不愿成为所有男人的公敌。
而没有状纸,连公堂都上不去,还打个屁的官司啊!
叶氏也没了主意。
想想,她叫女儿去把田奶奶给请了来,对外只说吃包子。
老太太年纪大,吃的盐比她们吃的米还多,说不定能有主意呢?
田奶奶瘪着嘴,啃着包子,想了许久。
“想要亲事无效啥的,我活这么大岁数,可从来没听说过。嫁了人,就是夫家的人,这点确实不好争。
况且娄家又不肯退还聘礼,人家花钱讨的媳妇,怎舍得放手?就算美娘你愿替她还钱,可人家如今要的是人哪!断不肯依。”
美娘心里一凉,正绝望着,老太太又说。
“不过,还有一个办法。只不过,有点损。若不争那些虚名,管余家要张休书还是办得到的。可美娘你找不到人帮娄丫头上公堂,这事也没辙。”
叶氏都急死了,“哎哟我的田奶奶,您行行好,痛快把话说了吧!公堂的事,咱们再想办法。您先说,如何让余家放手?”
田奶奶瘪嘴咽口包子,狡猾一笑,“余家讨媳妇,为的是什么?”
这能为啥?生儿子呗。
这就得了!
“若娄丫头是个不能下蛋的鸡,他家还要了干嘛?”
可娄得月年纪轻轻,怎么就不能生孩子了?
美娘却是乌眸一亮。
“快给我准备几个包子,我要去探监!”
当天下午,一个消息就跟长了翅膀似的,传遍整个双河镇。
娄家那个犯事的丫头,在牢里灌了堕胎药!
听说份量还很猛,几乎绝了生育。
帮凶就是林美娘!
借送饭之机,提了整整一罐子汤药来。
等人喝完,眼看吐都吐不出来,她主动向县太爷自首了。眼下作为同案犯,一并被收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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