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大人,东西我已取出,烦请您转交给特克尔伯爵。”
第二日清晨,安德森大祭司主动来到两人的住所,将一个用红宝石制成的小瓶恭敬地交给方安祖。
接过装有生命之水的小瓶,他细细一看,发现里面只剩一半了。不等他发问,白发老者便解释道:“十六年前,公主殿下降生时突发大病,任凭宫内的医生如何努力都回天乏术,为救女儿,国王陛下派人取了半瓶水,所以——”
“哎,又是一个爱女儿的好父亲。事不宜迟,我这就动身,将生命之水交给伯爵。”
“英雄大人,有关伯爵小姐相貌的事情,我已命人在城内发布公告。如此一来,伯爵一家总算是苦尽甘来了。”
“是啊。谢——”
他本想对眼前的老头说声谢谢,不过转念一想,这不符合自己现在的身份,还有可能露馅。不得已,他只得换回平静的表情,对安德森大祭司说道:“神明不会忘记你所做的事情。我走了,愿神明保佑你。”
“咳咳,我和你......算了,你自己去吧。”
约翰祭司本想和他一起去,却猛然想起一件大事,故而选择了放弃。
“昨天听修士说,今天的早餐有诺安郡特产的羊角面包,我一定要尝尝。我已经告诉他知道伯爵现在住哪儿,该怎么过去,就不凑这个热闹了。”
抱着这个念头,约翰祭司留在了神庙之中,让方安祖一人离去。
“吼吼,终于到手了。”
将红宝石小瓶放入自己的怀里,他没敢在第一时间露出笑容。直到离开神庙,他重新摸了摸胸口,随即发出灿烂的笑声。
“哈哈哈哈!”
“喵——”
“嗯?香草,原来你躲在这里啊!真是个调皮鬼!”
听到自己怀里发出猫叫,他才注意到小猫不知何时躲了进来。男人也没多想,只当小猫非常黏自己,大步朝伯爵现在的住所走去。
“哐——哐——”
不多时,三个全副武装的士兵朝他走来,并和他擦肩而过。接下来的五分钟里,起码又有两队士兵出现在他的视野范围内,令他不禁感叹道:“之前街上没那么多士兵,现在是......因为昨天的恶魔?”
在他沉思之时,一队穿着浅灰色盔甲的士兵向他走来。不同于先前的士兵,他们的目光自始至终聚集在方安祖身上,他顿感不妙,立刻朝一旁的小巷走去。
“他们的打扮和其他士兵不一样。该不会......是斯科特的亲兵?不行,保险起见,我还是避开他们吧。反正也没几步路了,安全第一。”
“救命啊!救我!”
他正要另觅路径,女人的呼救声从拐角处传来。下一刻,一个惊慌失措的金发美女出现在他眼前,“一不小心”撞到了他的怀里。
“哎呀!抱歉,请你......请你救救我!有人在追我!”
话音刚落,三个满脸横肉、胳膊上纹着纹身的壮汉追了出来。一见女人偎依在一个其貌不扬的男人身上,为首的壮汉扳了扳手指,瞪了方安祖一眼。
“你是什么人?识相的就给老子滚开,不然小心老子连你一起揍!”
他本不想趟这摊浑水,可怀里的美女一脸恳求的看着自己,让他难以拒绝。
“英雄救美这种事,多来几次也挺好。罢了,我就露两手吧。”
打定主意后,男人清了清嗓子,自报家门的说道:“朋友,嘴臭不是一个好习惯,不然总要吃大亏。我叫方安祖,不知你听过这个名字吗?”
“方安祖?呵呵,这是什么破名字?我——”
为首的男人还未说完,身后的小弟就脸色大变,急忙在他耳边嘀咕了几句。
“你......你就那个......屠魔......英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