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雀大街上。
“二哥,我们回家啰!”
孙行带着蒸汽马车和杨浩一起离开之后,围观的人群兴趣一下子降到了最低。人群中,穿着亮丽襦裙的李秀宁,手里抓着一纸包的胡瓜籽,正吃的津津有味。
这胡瓜籽是用蔗糖和盐翻炒的,最近刚刚在大兴城中风靡起来。据传是上次皇帝御驾亲征吐谷浑从西北之地带回来的,也有人说先从骁果右军中流传出来的。
在很短的时间内,大兴城中的商家闻风而动,去西北之地寻找这种胡瓜,然后运回来翻炒,制成零食贩售,只不过因为路途遥远,胡瓜籽又相对较少,所以现在卖的价格都很贵,普通人家消费不起。唐国公府当然买得起,李秀宁能吃到甜咸的胡瓜籽,却一点也不意外。
前些日子,杨浩见灵儿捧着胡瓜籽磕的时候,也不由一愣,问了之后,才知道西市有好多家商铺都在售卖,惊讶之余,释然笑了笑。商人本性如此,说他们是社会进步的助推器,一点也不过分。
杨浩不但欣慰,对此更是乐见其成。
前世有太多的东西,需要经过他的启发,发扬到大隋的生活之中,这胡瓜籽只是微不足道的一件小事。秦王府不缺钱,杨浩也不在乎这些蝇头小利。像零食这种低端产业,想要借此富可敌国,其实并不容易。人类最优秀的品质,便是模仿,通过模仿不断地学习、进步。只要有人先走了一步,就会有无数的跟随者。
况且聚敛财富这种事,杨浩志不在此。
整个天下都没了,你富可敌国又如何,不过是一只待宰的肥猪而已。因此,见到有其他人去做,杨浩是非常开心的。至于价格是不是太贵、此物能不能普及,也根本不需要他去考虑,一切都交给时间就行了。
李二似乎没有听到妹妹李秀宁的话语,小眼珠滴溜溜转,望着孙行离去的方向,有些热切又有些犹豫。
刚才那个古怪的蒸汽马车是什么东西,他还不清楚,但是他第一时间便想到了,如果能把这家伙做成竹马,自己骑着,在朱雀大街上溜达,应该十分威武。比之去年时,李二毕竟大了一岁,心智渐渐成熟,兴趣也从与妹妹抢夺零食,转移到了其他的事物上来了。
以李二的性格,但凡是感兴趣的东西,他肯定要凑上去问个究竟的,甚至缠着对方,让对方烦不胜烦,最终把东西送给他。
他很擅长这样的小手段,但是
国子寺孙博士身边还有那个人的存在,他便不敢靠近。
秦王杨浩。
每次见到杨浩,李二都忍不住心里发虚,甚至比面对父亲、大兄的时候还要惧怕!
当他淘气的时候,父亲和大兄也会打他,但是李二并不怕他们。唯独秦王杨浩,李二见了心里就发寒。少年的直觉告诉他,如果自己做错了,这个比他大不了几岁的秦王一定会真的打他,甚至杀了他。
在他幼小心灵深处,那次杨浩对他流露出杀意的情景,一直历历在目。他吓得尿了裤子,却不敢跟大兄讲,直到第二天睡醒了才被侍候他起床的婢女发现,简直委屈死了!
“秀宁,我们回家吧。”
李二心有余悸的收回目光,突然叹息了一声。
“好哩!二哥,你吃胡瓜籽吗?可香了!”李秀宁伸着小手,把一颗瓜籽举到了李二眼前。
李二鼻子一歪,倔强道:“我才不吃呢,只有小孩子才会吃这种东西。”
李秀宁委屈巴巴,低声辩解道:“可是,娘亲和阿姐也喜欢吃呢”
“切,都是女人才喜欢吃!”
李二双手枕在脑后,踢着小脚步,趾高气昂走在前面。只要忘掉了杨浩,见不到这个人,他便又恢复了顽皮高傲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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