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神墨正像一个大头兵一样,走在了队伍的行列里面,丝毫都看不出他身上有任何出奇显眼之处。
他的脑袋上戴着狗皮帽子,青布棉袄外边套着一件老羊皮背心。下身穿着一条灌进三十斤高粱米都没问题的大裤裆棉裤。脚底下还蹬着一双皮面儿的踢死牛儿大棉鞋。
沈墨腰间扎着一条不伦不类的绛红色布带子作为腰带,棉裤的裤脚小腿处,还用腿带子绑着两块带毛的狗皮用来保暖防湿。
他这全身上下的打扮,虽然是轻便保暖,穿着舒适。可是看上去这个窝囊劲儿那也是没谁了!
如今的沈墨鼻子头冻得通红,两只手全n了老羊皮背心里取暖,在他的腰间晃里晃荡的挂着一把刀。
大家还记得沈墨那把一两银子的“宝刀”不?要是跟这把刀比起来,那把一两银子的雁翎刀,简直可以称得上是超豪华配置了。
只见沈墨这把刀上根本就没有刀鞘。整片刀面上生满了铁锈。除了被锈蚀得斑斑点点以外,本身打造时形成的坑坑洼洼也是成排连片。
这把刀的刀尖儿并不尖利,刀锋上铁锈尚存,没经过研磨想必也快不到哪儿去。
如果不是刀身比正常的腰刀长了半尺,几乎达到三尺半长短,几乎都看不出跟普通的破刀有任何区别。
不过沈墨现在的样子,连人带刀却是十分相称。如今他看起来,分明就是一个在起义军中混的不太明白的小喽罗,属于常给人打下手、跑腿儿的那一类人。
此外他现在弯着腰,脸上被冻得龇牙咧嘴的。身上的气质也跟他那条大棉裤一样,一股龙套围碟儿的范儿显露无疑。
要说沈墨现在的身上这套豪华装备,却是人不可貌相,里面居然有两件稀世之宝。
除了棉袄里边趁着的合金锁子甲以外,另外一件,就是他腰间那把破铁片儿一般的锈刀。
这把刀是在从成都前往通州的船上,由李凌豪和李凌杰两兄弟特意给他选的。
因为沈墨这次去属于乔装改扮,所以他的血河剑绝对不能露面,另在腰间的腾龙刀也实在太过拉风了。
所以身上背着一个硕大刀鞘的李凌豪,从他刀鞘里十七把刀中间挑挑选选,毅然给沈墨拿出了这样一把宝刀!
当时在船上,李林豪从刀鞘里抽出这把刀捧给了沈墨。沈墨一看见这把神兵的卖相儿。甚至连个像样的刀把都没有,刀柄还是用布条子缠成的,沈墨顿时就是吃了一惊。
不过这位统帅毕竟还是很有心机,生怕自己说出话来,一旦弄错了的话容易出丑。于是他郑重其事的端起这把刀来仔细端详了一下果然还是下不去眼睛。
就见沈墨向着李凌豪问道:“李大哥借我这把刀,莫非有什么讲究不成?”
“当然有讲究,”只见对面的李凌豪笑着接口说道:“这是我们两兄弟在十四岁那年击杀了一名独行大盗“无上刀魔”,名字叫乌云苍。从那时候开始,他这把刀就归我了。”
“光听名字就是一个厉害角色!”这件沈墨随后又看了看李林豪:“那你跟我说说,到底这把刀有什么不凡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