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一千三百二十章 金刚寺灭(下)(2 / 2)水平面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然后杨盘以镜花水月之神通,将幻术投放到破法大师的脑子里。

轻轻松松便将一位神境三步的大能玩弄在股掌之中。

破法大师一个人在那里和空气对打,打着打着便打进了金刚寺内。

这个时候,藏经阁的“炸弹”已经积蓄到最后的阶段。

金刚寺的其他僧人都在疯狂地外逃。

一路上被破法大师打死打残的僧人也不少。

玉景道人早就飞到了空中,避开了金刚寺。

“轰——”一声剧烈的爆炸声响起。

整个金刚寺都被炸上了天,无数建筑化灰,无数僧人死亡,这爆炸的威力直接影响到高空的战局。

破法大师哪怕是金身无敌,也一样身死当场。

无名老僧见此,不禁露出了悲伤的泪水。

“尔等今天休想生离此地,即便是贫僧身死!”其实无名老僧的寿元早就到了极限,也活不了多久了。

其他金刚寺神境僧人也面露死志,凶狠无比,招招同归于尽。

玉景道人,紧接着连出六剑,剑剑直斩其他金刚寺神境大能的理智。

说起来绝仙剑打这些金刚寺的和尚,简直就是虐菜啊。

不要太轻松啊!

照理来说,金刚寺镇寺神功【金刚不坏体】,传承源自大禅寺的【不灭金身】,不应该会有这么大的破绽才对吧。

毕竟当年杨盘本尊也用绝仙剑对付过赵燕亭,效果远远没有这么好。

―――――――――――――-

可是遇上金刚寺的僧人,却好像是猫遇上老鼠一样,简直天克。

玉景道人以镜花水月的幻术神通,配合绝仙剑,再加上七位供奉阁的高手,彻底赶绝了金刚寺的六位神境高手。

他们的理智被斩,已经没有了逃跑的概念,再被幻术神通玩得团团转,虽然有一身强悍的本领,却也难逃悲惨的下场。

可惜,可叹也。

可这便是江湖。

石之轩那边没什么,他有蟠龙棍,准帝的修为,应付一个老和尚绰绰有余。

没过多久,六位神境强者一个一个地身死当场。

神境大能啊,又没有封锁空间,他们随时可以走人,可他们全都死了,没有一个逃跑。

这自然十分不合逻辑。

可疯子自然是没有逻辑的,或者说他们的逻辑和普通人不一样。

“阁主。”干掉最后一个金刚寺神境高手后,七位供奉阁高手仍有余力。

“上,帮忙。”玉景道人挥手道。

“阿弥陀佛。”老僧喊出一口佛号,顿时虚空中响起阵阵诵经声,然后一个怒目金刚法相,一式韦陀杵!

这一式韦陀杵对准的不是石之轩,而是玉景道人一行人。

“快闪开,不要硬接。”玉景道人提醒其他人道。

玉景道人十分清楚这一击要是挨上,这些手下恐怕不死也得重伤。

石之轩趁此机会一棍挥出,狠狠地劈下。

老僧以金刚不坏体,硬接了石之轩一棍,也要出韦陀杵,一击强杀玉景道人等人。

玉景道人的镜花水月,可不仅仅是这点本事,所见不为真,所听不为真,所闻不为真。

假就是真,真就是假。

这一记韦陀杵看上去结结实实地打在了玉景道人身上。可实际上,这是幻象化实的分身而已。

玉景道人其实一直就在幻象旁边,只是别人视觉看到的是光线的折射。

“呵呵,老虎不发威,你当我病猫啊。”玉景道人念头一动,绝仙剑由实化虚,斩向无名老僧。

―――――――――――――-

一剑斩中对方的理智,可是玉景道人紧接着发现,效果并不如同之前那么神效。这无名老僧中剑之后,只是稍稍停滞了一下,立即便恢复了正常。

“这是死志已定啊。这家伙的求死之心已经坚定到无可撼动。”玉景道人明悟这一剑为何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

玉景道人呵道:“这老家伙的力量有点超乎常规了,这是一种回光返归,这家伙恐怕是不想活了,我们大可不必和他硬碰硬。”

玉景道人这个分身,因为身份原因,许多绝招都不能用,所以有点缺乏致命的手段,事实上,这个分身精通是的风水阵法,不是普通的风水阵,而是类似于运朝风水师的手段。

目前为止,玉景道人并没有动用风水师的神通。

风水师靠的是风水阵的力量,本身的战斗力其实相当有限。

否则他何必向本尊借绝仙剑?

大家听到了玉景道人的话之后,纷纷拉开距离,远程牵制着敌人。

另外石之轩也扑了过来,不让老和尚再轻易脱身去攻杀别人。

幸好这老和尚突袭的是玉景道人,要是换成其他七位供奉,恐怕当场便有一位供奉身死或半死不活。

玉景道人的手段多,保命能力强,这很正常。

而且玉景道人的修为,也要比其他供奉强上一个级数。

所以,玉景道人能够在无名老僧的突袭之下保命,石之轩并不奇怪。

这一战,一打便是两个时辰,无名老僧终于承受不住禁术反噬和伤势反噬的后果,最后以自爆的方式想要拖着石之轩一起死。

可石之轩这样的老江湖,岂会上他的当?

石之轩只不过用了一道幻影便轻松脱身,眼看着这无名老僧自爆而发。

一名准帝的自爆,威力还是相当恐怖的。

整个金刚寺都被夷为平地。

连一点建筑残留都不剩下了。

要是不熟悉的人打此经过,恐怕也看不出来这里曾经存在过一个西域名寺。

本站域名已经更换为m.adouyinxs.com 。请牢记。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