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子卓从座位上站了起来,他能感觉到全场那些不怀好意的目光,有轻蔑,有鄙视。
在众人印象中,自己与方子鸣是两个极端,一个是青年才俊,声名赫赫,一个是纨绔废物,臭不可闻。
更何况今天的主角是赵庆志和袁雷,就算他的诗作得再出色,也会被贬低。
但这场诗斗,方子卓是一定要胜的。
因为这不仅仅是一场斗诗,还关乎着他今后的命运以及迎娶宁德公主的任务,所以他今天必须要赢,而且要赢得漂亮。
只不过有赵庆志三人的诗在前,都作的十分完美,方子卓要赢,就要拿出一百二十分的惊艳度。
方子卓深吸了口气,端着酒杯走了走到大厅中央,距离宁德公主有四步。
“公主要北上,那我也做首诗送别。”方子卓开始吟诗。
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
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远芳侵古道,晴翠接荒城。
北送公主去,萋萋满别情。
这首诗头一句的时候,旁人目中鄙夷不屑,这么直白的诗句,放在其他场合或许出色,但是今夜已经有四首惊艳之诗了,此时甚至显得平庸。
但是,当方子卓作出第二句的时候,宁德公主美眸一亮,因为她很喜欢这句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这种坚强和斗志,正是她的心声。
而等到方子卓全部作完的时候,所有人心中都浮现出两个字:好诗!
通俗易懂,不管是文字还是意境,都是上品。
方子鸣和赵庆志对视一眼,不是说方子卓纨绔子弟一个,甚至还有些痴傻吗?为何做出来的这首诗如此出色?
在场所有人的文化修养都是非常高的,方子卓这首诗用最简单的文字抒发情感,不管是高雅之士,还是凡俗俗子都能欣赏,完全是返璞归真,这在诗歌中是非常难得了。
谁能知道,这首诗在前世地球,一个小学生都知道是白居易大神的。但在这个世界,大周王朝之后就是大秦王朝,然后是诸国并立,却没有唐宋元那些中国历史上著名的文人墨客。
前任龙图阁大学士顾思齐第一个站起来发表意见。
“方子卓公子的诗文字质朴,通俗易懂,字里行间都能勾勒出一副草原送别的悲壮场面,而且还用野草形容公主殿下的壮志未酬之意,所以老夫认为,方子卓公子的诗是今晚的魁首!”
顾思齐这话一出,方子卓立刻拱手致谢,其它青年才俊也是品味了片刻,然后报以热烈掌声。
而山西巡抚曹斗和赵庆志等人却像吃了翔一般,面色难看。
原本他们内定好,斗诗环节第一名是赵庆志的,袁雷虽然得不到第一,也不会太差。之所以请来顾思齐,是因为他的名声在那,更能增加说服力。
最主要的是,赵庆志提前得到了斗诗的消息,只要充分准备,其它人是不可能获胜的,没想到一个方子卓居然出奇制胜。
早知如此,还不如不让顾思齐到场。
没办法,顾思齐又是一个类似前任御史大夫刘恭安级别的人物,当朝老古董,名声在外,资历又高,除了名声基本上什么都不在乎。所以他品诗,好就是好,不好就是不好。
在场人都是有品味的知识分子,除了文官武将集团外,其它人都是掌声不息,举杯共饮。
反正法不责众,又是顾老开的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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