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七十二章 偷鸡(1 / 2)老F家的猫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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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到云水市图书馆的路上,李攸都觉得很失落。

自己好说歹说也是准备了一个月的考试,结果竟然告诉他要在明年才考。

这无异与在开学的前一个月就充满激情地学习了一门课程,结果这个课程要等到下个学期才考试。

虽然以李攸现在的记忆力不至于把它们给忘掉,但是付出无法马上得到回报的感觉依旧让人有点低落。

“李攸来啦。”

图书馆的张姐依旧是很热情地和李攸打着招呼,虽然她隐约听说李攸要离开了,虽然觉得有点可惜,但是她自认为当一个图书管理员没有太多前途。

好在李攸并不会这么想,在他原来的世界,可是不缺乏当图书管理员的大人物。

礼国的南疆,在边境线的更南边处正有着一群人在山林里奔跑着。

他们遇到了一头狼,这狼竟然敢大白天跑到村子里去抓鸡,着实是有点大胆。

带头的是村长的儿子,这小伙子年轻力壮,村长时常和村里人说笑,说自己当初比自己的儿子还厉害。

只可惜现在人到中年,身体素质也就下降了。

听到有狼也不好去追,前天才刚刚崴了脚,倒是自己的儿子二话不说,拿着家里好久没有动用的火铳就冲了出去。

丁文在山林里一边跑着一边在低声咒骂,自己明明已经看见鸡圈周围没有人,可谁知道后面小竹林里面有一对男女在干着不可描述的事情。

那对男女本来已经快要好了,结果变成狼人模样的丁文一出现,硬生生就把那男人给吓了回去,那女人也吓得直接叫了出来。

这若是吓得说不出话还好,但是那女人一叫,可就让丁文领略到了什么叫真正的大嗓门。

或许是因为他变成狼人的样子实在太过诡异,谁也没有见过一头狼可以直立行走并且能够比他们村里最精壮的汉子还要高大。

因此她就不顾着可能出现的危险,也不顾自己现在衣服都没穿上就叫了出来。

一声狼嚎从嘴里发出来,丁文希望可以通过这种方式吓退那些穷追不舍的村民。

可哪里知道这些村民似乎格外地彪悍,遇见狼不仅敢追,还敢一直追,要不是丁文真的没有狼类同伙,或许这些村民就会一个都跑不掉。

“小子,这些人类穷住不舍,不如让我直接干掉他们。”

“狼哥咱可是说好不杀人的。”

丁文无奈地笑了笑,自己现在是狼人形态,属于狼的那一部分灵魂掌握着自己的身体,即便他真的要去干什么,丁文自己也拦不住。

只是在这快两个月的相处中,丁文逐渐也是摸清楚了自己的身体情况,以及应该如何与身体里所存在的另一个灵魂相处。

因为说白了,这另一个灵魂其实也是属于他的一个人格。

属于兽性的人格在那一次的实验当中被放大了而已。

所以这种情况一般来讲我们称为人格分裂,丁文自己也意识到了这种情况,只是他不愿意去想这是另外一个自己,不愿意去拆穿他一直在和另外一个自己对话。

回家的路太过漫长,一路上有个伴也挺好。

在这两个月中,他与自己的另一个人格达成了和解并且对其进行了约束。

两个人格相处融洽以后,丁文发现自己已经逐渐习惯了风餐露宿的生活。

而且现在大多数的时候他都选择以狼人的形态存在着,因为这样不用穿衣服,反正自己的衣服早就在之前逃亡的时候变得破烂不堪。

“菜鸡,那些人似乎没有继续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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