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僚人把家都安在河谷里,因为只有这里才能有一点平坦的土地。我们的祖先也是这样,文明最开始的时候都是这样发育的,依靠着河流。
因为只有如此,才能开始发展种植业,这里有肥沃的土地和充足的灌溉。不过这里的发展程度还很低,这些僚人现在还不太会种地。
但路上还是能零星见到,有人在地里忙活。
哦,他们做得很简单。
不过是用木棍在地上戳个洞,然后丢一颗种子,再用脚踩一踩,这便大功告成了。只是,这是什么种子?
见到大军过来,那些人早早地全都躲了起来,一个个跑得飞快。
挖开那个刚填上的洞,看了一眼,原来是稻谷。
这么种稻子……呃……怪不得没有个好的收成。若是粮食不够吃,那就总会有人饿死,所以这些人才会总是跑出林子抢劫,时不时骚扰我朝子民。
刘昀看着那些围着兽皮的野人,一脸怜悯。
这一次进林,是刘昀第一次大规模出兵,他希望同时也能是最后一次。他没打算把时间和兵力,浪费在这些路过的小虾米身上,因为这毫无用处。
经过一年多的深入了解,他已经把这些部落的位置,深深地刻在脑海中了。他打算从这些部落的边缘地带,取一条道。
越过所有别的部落,直取蒙舍诏。
丛林作战,刘昀既不占天时,也不占地利。这里山高林密,地势险要,唯有人和助阵,若事想要达到自己的目的,就必须毕其功于一役。
要打,就打那个最大的。
否则那些僚人若是散入山林,那再想要围剿,便是做梦了,因为你根本找不到他们。还要时刻准备好,接受来自他们的无休止的偷袭。
想想那种日子,只怕是还未等走出林子,大军便会因为疲于奔命而活活累死。
这还不提蛮荒里的野兽。
其实这就是另一个原因了,因为只有离那些僚人的部落越近,才有可能越少有野兽。经过之前的艰难跋涉,和后来一年多的学习,刘昀如今已经对丛林有了一个清醒的认识。
在这片蛮荒里,野兽才是主人,不可乱闯。万一遇到一些极度可怕的生物,要知道勇气没有一点作用。
剧毒的蛇、吸血的蚂蟥,红色的蚂蚁……残忍,危险才是这片林子最真实的面貌,而不是那些树上挂着的果子。
刘昀今日如此行事,如此谋略,是威慑大于一切。自己不主动侵犯那些僚人的领地,他们便会因为害怕大军,也不来主动来招惹他。这样在丛林里的,安全性会大很多。
运气还不错,今日走了一天,也没遇到什么大麻烦。大军正准备找个合适的地方,扎营休息。前面忽然传来,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听着像是踩到枝丫。
是人吗,还是什么别的?
刘昀挥手,让后面停下。
等了不一会儿,看到了,原来是个僚人。身上尽是伤,冲着这个方向狼狈不堪地跑了过来,脸上还黑黢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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