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子里。
宁馨儿手拿竹制簸箕,时不时从里面抓出一把混杂着虫子的稻谷壳,扔到鸡群里面。
农家不富裕,三五只鸡便是重要财产。
宁馨儿擅长勤俭持家,她很重视家里的六只鸡,甚至连一公五母的性别都记得很清楚。
她以前每次喂鸡都格外用心,一边喂食,一边在心里念叨“母鸡快下蛋”这样的话,但她今天却显得心不在焉,连那只大公鸡老是抢食儿也不管。
“三郎带人进山了,他说要猎一头大家伙,会不会有危险?真让人担心。”
男人出门在外,除了老母亲,也只有那个真正爱你的女人会牵挂。
步衣很幸运,他虽然没有老母亲,但至少有一个女子牵挂着他。
正在这时,一个人影突然闯入歩家。
张大婶是步衣家的邻居,她此刻以与五十高龄不符的速度冲进来,拉起宁馨儿的手喊道:“宁丫头,快出来,你家三郎回来了!”
“张大婶,我家三郎有没有受伤啊?”
“步三郎没事,他猎到一头好大的黑熊。
我听说那头黑熊特别大,它的嘴巴能塞下一头猪,胳膊腿比房柱子还粗,一巴掌便能把人脑袋拍成碎西瓜,老厉害了!”
“啊,那头黑熊肯定很厉害吧,三郎的胆子实在太大了!”宁馨儿当即花容失色,“幸亏他没事,否则我可怎么办啊!”
张大婶故意夸大黑熊的厉害,只是想反衬出步衣的能耐,却没想到起到反效果,反而让宁馨儿感到后怕。
“你这丫头……步衣能娶到你,真是有福了!”
“张大婶,我先不聊了,我要去看看三郎有没有受伤。”说完,宁馨儿跑出家门,头也不回地冲向村口。
在她身后的张大婶哭笑不得,嘀咕道:“无情的小妮子,有了情郎就忘记她张婶,真让人伤心!”
……
此刻,村口围满闲人。
大家都好奇地看着队伍中间的大黑熊,然后发出阵阵惊呼声。
彻底摊开的黑熊接近一米五长,大块肌肉看着就充满狰狞的力感,尤其是它的锋锐爪牙,冷冽寒光闪烁,像是一把把精铁铸成的短匕首,令人不寒而栗。
死去的黑熊浑身是血,凝固的血浆呈现出暗红色,看起来宛如地狱里的修罗,可怖、可叹!
“好大的黑熊啊,怕是比野猪都轻不了多少,够吃一年吧!”
“俺听说熊掌特别好吃,真想尝尝啊。”
“说甚胡话?熊掌是贵人吃的东西,你小子还想尝鲜,简直做梦!”
有见识的老人却是瞳孔微缩,心里暗暗点头道:“步三郎如此厉害,歩家怕是要起来啰。”
围观的众人心情各异,有人羡慕,有人高兴,有些小年轻更是比打鸡血还要激动——少年郎正处于爱幻想的年龄,他们都想着成为下一个猎熊英雄,想着、想着就不由自主地笑出声来。
然而,唯独没有人嫉妒。
古代村落都是一个牢固的小集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乡党一词足以说明一切。
比如沛县,耍无赖的刘邦当上皇帝,于是沛县多王侯。
杀狗屠户樊哙生啖牛肉,以壮士之举搏忠义之名;县吏萧何成为一代名相,并且位列汉初三杰之中;狱掾曹参荣登人臣之极,一句“萧规曹随”更是留名青史;更牛叉的人是卢绾,他直接被封为异姓燕王……这些都是乡党,并且跟随汉高祖刘邦,封侯拜将!
放到这里,也行得通。
石牛村走出一个黑老虎王猛,这个平县最贫穷的村子已经敢跟歩家村唱对头戏,这可是以前从来没有过的事情。
因为这个原因,歩家村同样希望出现一个闻名乡野的好汉,替村子争光,步衣恰巧展现出这份潜力。
此刻,步衣走在队伍中间。
偶尔瞥一眼,步衣能看到白二胜、刘正阳、黄远石等人脸上的兴奋,也能看到同村人眼里的敬畏和羡慕,甚至能看到躲在人群里面,显得有些胆怯的步小阎王……
这一刻,他觉得蛰伏一年并不亏。
“大家的欢呼与掌声,真是令人陶醉啊!”步衣暗暗感慨,同时立下大志,“我喜欢这种氛围,如今只是一村之人,终有一日我会让一县、一府、一州乃至天下的人为我欢呼!”
不知觉的,那双高寒胜雪的白眉毛倏地一动,仿佛听懂了主人的心声。星宿下凡之说不可信,但被传扬那人,未必不能成就一番大事。
譬如此时,村民们看到白眉毛的步衣,心里感慨:“异人有异象,步三郎果非凡人哉!”
再走二十步,距离歩家的木屋越来越近。
转过一个拐角,一道靓丽的身影突兀地出现在眼前,步衣先是有些错愕,随即他嘴角噙笑,朝那人疾走过去。
“馨儿,你怎么来了?”
“三郎,我担心你。”
“我向你保证过,我会平安回来。”
步衣轻轻地抱住宁馨儿,说道:“记住,我永远不会丢下你一个人。”
情话很甜,佳人很尬。
刹那间,宁馨儿脸上多出一抹绯红:“三郎别闹,大家都看着,多不好意思啊!”
“没事,他们马上就走。”
说着,步衣朝白二胜使个眼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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