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0064章 意味良多(1 / 2)Even伊文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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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文和伊然两人回到祭坛的时候正好赶上吃午饭,这趟差事办得很顺利,全家人都替伊文感到高兴,毕竟这也算是完成了一件大事。二姐伊阳又做了不少好吃的,祭坛生意好起来了,他们的餐食也没必要再那么捉襟见肘。

吃过午饭后,大哥伊然便去矿上上工去了,整个下午,伊文都待在伊合财的书房里看书,伊琳也装模作样地坐在他旁边,看那些带插画的书,大部分是一些古旧的地理科普类杂志和书籍,上面画着一些地图和动植物之类的东西。

她看得很认真,也并没有打扰伊文阅读,要是一般孩子的话,很可能会不停地指着插图询问伊文“这是什么”,毕竟拥有好奇心是小孩子的天性,况且那些插图所画的事物,伊琳一样都没见过。

但她安安静静地坐在伊文旁边,好像一只乖巧地小猫,只负责陪伴,一点儿也不招人烦。她养成这样的性格,应该也是那张容易惹人厌恶的脸的原因。她从很小的时候起,就知道怎样才能做到尽量不去惹人厌烦。

伊文想,如果伊琳能认字,她一定是个勤奋好学地好孩子,因为她足够专注。

就凭她这一坐一下午的劲头,她这辈子所掌握的知识和见识也不可能少到哪儿去。

伊文快速看完了《觉醒者的权利与义务》这本小册子,基本了解了作为一个自然存在的觉醒者都拥有哪些权利,需要担负何种义务。

首先是“不完全平等权”,该权利规定:凡觉醒者在法律上的地位基本平等。完全平等是无法实现的,以代理人家族的惠特大公为例,他和伊文一样都是觉醒者,但他所能享受到的权利却要比伊文多得多。

地下世界的法律体系有些奇怪,军政府统治下,偏向于使用军法法律来管理全体人类幸存者、觉醒者以及亡者,因此小册子所提到的“法律”其实指的是最高军事法庭所颁布的一系列法律条款。

伊文猜测,对待普通幸存者、觉醒者、代理人及亡者的法律条款应该是有所不同的。

比方说,觉醒者没有被选举权,但拥有选举权,被选举权是亡者及由亡者领主所分封的代理人才拥有的权利。但觉醒者拥有集会、游行、示威、结社的自由,这些权利都是普通幸存者不可能拥有的。

地下世界虽然允许宗教信仰自由,但所有觉醒者的信仰都是灭亡主义哲学和灵魂复苏假说,他们不可能信仰其它信仰,若是信仰了其他信仰,觉醒者也不可能觉醒。

在财产权利上,伊文发现了一个十分有趣的地方,那就是——幸存者和觉醒者的私有财产均受到现有法律保护,但只有觉醒者拥有继承权。

这就很微妙。

打个比方,例如老爹伊合财是个觉醒者,拥有一套房产,但他无法将这套房产过继给不是觉醒者的子女。因为上述条款规定了,只有觉醒者才拥有继承权。

如果老爹没有一个子女是觉醒者,那么在他死后,他的这套房产就会充公。

怪不得地下世界的人都希望自己的子女成为觉醒者,毕竟辛辛苦苦了一辈子,积攒下一些房产或地产等资产,好不容易混成为了中产阶级,结果就是因为没有觉醒者子女,这一辈子的辛苦努力就要化作乌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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