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悦挂了电话,从床上爬起来,换了一身衣服。
她里面一件黑色的连衣裙,外面一件薄薄的大红色的风衣外套,穿上肉色的薄丝袜,一双黑色的短靴。她化了一点点淡妆,涂了点玫红色的口红,瞬间从邋遢的模样变得十分的秀美清丽。
嗯嗯,郎悦暗自点头,果然是人靠衣装,美靠化妆啊。
收拾好自己后,郎悦在镜子面前检查了一下自己的脸,又看了看身上的衣服有没有什么不妥之处,结果一切正常,然后她拎着自己的黑色皮包出门了。到乡村基大概半个小时的路程,她没有坐车,走路过去的,小时候养成的习惯,一般不着急的情况是不会坐车的。小的时候是没钱,现在则是习惯。
郎悦到乡村基的时候微微喘气,额头上还有些微汗。
陈毓秀和另一位同学早就已经坐在位置上等着了,她坐下之后道:“不好意思啊,我走路过来的。”
“没事啊,你还挺快的。”
郎悦点头,然后从包里拿出一包手帕纸,从里面拿出一张纸擦了擦额上的汗,等气喘匀了才问陈毓秀道:“这是哪位?”
陈毓秀的对面坐着的是一位男生,一张非常好看帅气的脸庞,肤色十分地白皙,感觉比女孩子的肌肤还要光滑,穿着十分的帅气,里面是白色的短袖T恤,外面是白色的衬衫。但是郎悦觉得他应该是十分的高,因为他坐着都是手长脚长的模样。
“你不认识他吗?”陈毓秀诧异地侧目,她原以为就是算她记性不好,而且也容易认错人应该也能认出来这个人的啊,毕竟当年他们俩的关系还挺好的,当然是相对于其他的同学来说的。
“我应该认识吗?”她懵道,“我们班有这么高的男生吗?”当年班上的男生她几乎都忘光了,她有些迟疑地问。
“不好意思啊,我真的不太记得了。”郎悦不好意思地对男生说道,当着人家的面说不记得人家,真的是非常地窘。她也不擅长说谎,只能不好意思的承认事实。
“你的记性真的是不好哎!”陈毓秀对于郎悦的记性简直是叹为观止,有一次刷新了她对记忆力差到了极点的观感。
“没办法啊,天生如此,只能怪我没能遗传到我爸妈好的基因了。”郎悦摊摊手,道。她也是对自己的记忆力无可奈何啊。
男生在郎悦来了之后,便看着她,眼睛里是有些幽深的光亮。郎悦的变化很大,以前的她非常的土气,一脸的青春痘,典型的村姑打扮和气质,而且非常地畏缩和胆小,平常沉默寡言不说话,在班里的存在感几乎没有,是个小透明。
现在的她模样没怎么变化,整个人的气质变化很大。得体的衣着,白皙的皮肤,化着淡妆,和朋友侃侃而谈,便是窘也是落落大方。
“我真的不记得了,陈毓秀,你介绍一下嘛!”郎悦不好意思地笑着对陈毓秀道,毕竟不好叫人家自我介绍,她又不是面试官。
“好吧,真的被你打败了,他是咱们班的班长罗灿啊。”陈毓秀摇头。
一听罗灿,她心里突然出现了一道光亮。她当年还暗恋过他呢。她眼眸瞬间亮了亮,然后脸忽然微红,垂下了眼眸片刻,心里些微的慌乱,不过,她转瞬调整好了自己的情绪,抬眸看向罗灿,有些尴尬的笑道:“班长啊,我真的是······,太不好意思了,抱歉啊,抱歉!这个时候班长不是在工作吗?怎么会有时间在老家呢?”她在两人的目光注视下僵硬的转移了话题。
“我一直在镇上工作。”罗灿看着她尴尬,眼眸里笑意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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