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顿自然不会反对,立刻跪在地上向朱尔德表明忠心。
现如今营地里的大部分无目教徒都被朱尔德笼络控制,只要他能杀掉那两名候选者,到时候掌控整个遗迹简直就是翻手之间。
不过,长老会似乎也考虑到了这种可能性,带来的两名候选者实力都很强大。
其中阿亚拥有着变身能力,变身之后会掌握雷电的力量,不但速度飞快,而且攻击时自带电光火花,破坏力十分惊人。
另一位候选者杰克,外表平平无奇,名字平平无奇,但实力却在一众候选者中仅次于排名前三的那几人,拥有着能够控制植物的能力。
这种能力在这座森林里最合适不过,遍地都是各种植物,一旦让杰克获得机会,整座森林都会变成他的身体。
考虑到他们两个难对付的程度,朱尔德决定智取而不是蛮攻。
今天上午他外出打猎的时候,偶然狩猎到了一只三彩鹿。
在传说中,生命诞生之初有一只七彩鹿,是天生的神明,自带光环效果,即使是在白天,身体也会散发出七彩光芒。
而三彩鹿就是这种神明的后代,它的身体虽然不会在白天发光,在晚上的时候确实是会发出微弱的光芒。
这种三彩鹿的肉也是一种难得一见的美味,吃过之后甚至能强化身体,而它的血液更是滋补极品,只需要喝上一口就能获得极大增强自己的恢复能力。
本来,朱尔德打算自己独自享用这只三彩鹿,但考虑到自己的计划,他决定邀请阿亚和杰克来自自己的帐篷里,三人一同享用这只三彩鹿。
“你去邀请他们吧,顺便嘱咐我们的人,告诉他们只等到阿亚和杰克一死,就立刻出手解决其他人。”
趁着今晚夜色不错,朱尔德打算一劳永逸,彻底解除隐患。
没过多久,阿亚和杰克便来到了朱尔德的帐篷。
此时三彩鹿已经烤制到一半,虽然尚未全熟,但帐篷里已经是肉香四溢,只是闻上一口,只有足以令人陶醉。
那肉香并非是常见的牛肉或者猪肉的香,而是另一种更为接近森林的清新香味,犹如雨后树林中的味道。
“你们要是来的再晚一些,这些血酒我可就都喝完了。”
帐篷里,朱尔德就坐在自己的床榻之上,他手边有一个玻璃酒壶,里面装满了血色的液体,那是三彩鹿的血液和美酒混合而成的血酒,不但去除了血液的腥味,还增添了几分酒香,即使是杰克这种不喜欢喝酒的人,看到之后也免不了咽了咽口水。
要知道身体的恢复能力,可是每一个男人都梦寐以求的幸福,这血酒要是放到外界,恐怕十万金币都不止。
阿亚和杰克相互看了一眼,互相都明白对方的意思,便也没再犹豫拒绝,看着满脸的热情笑容走向了朱尔德,与他共同畅饮。
喝酒差不多之后,朱尔德便是拿着小刀,要亲手为他的两位同伴割下三彩鹿的后腿。
“第一块肉就先让你们吃吧。”
“……”
章一百三十一好久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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