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恩知道同个部落内的地精通常拥有相同的肤色。而地精通常以部落形式生活在一起,他们的指挥官通常由体型最大、力量最强,甚至是最聪明的成员担任,一般由大地精或熊地精领导。
“看来它们将我们当成猎物了。”伯爵在旁边说道,“应该会盯上那些不太能保护自己的对象下手才对,看来这附近迁移过来一支地精部落,地精天生欺软怕硬,没有指挥或大地精的统领基本不敢袭击有防御力量的车队。”
这些本来到塞汶顿后博恩也会学习到,但没有什么会比现场教学更好。
随着伯爵慢慢讲述,博恩对地精也有了一个全面的了解。
地精依赖抢劫和偷窃为生,他们常常乘着夜色溜进巢穴、村落,甚至是城市里面,把自己想要的东西全部拿走。他们也会在路边伏击不幸的旅行者,将对方身上的物品全部抢光,有时甚至连衣服都不放过。有些时候地精也会把其他生物抓起来,让他们来从事部落里的苦力工作,在食物短缺也会直接吃掉!
地精居住在任何可以居住的地方,从潮湿的洞穴到阴暗的废墟都行。几乎没有什么隐私权概念,众多地精杂处在一起,吃饭睡觉都在同一个区域,他们的巢穴卫生状况极差,通常都散发着一股臭味。地精经常将自己的区域设置在文明区域附近,以便掠夺食物、家畜、工具、武器和补给品。当一个地精部落将一个区域掏空之后,他们会很快收拾行囊离开,转而再去另一个文明区域附近。地精中有时会出现大地精或熊地精,后两者通常就是部落的指挥官,有些地精还会有座狼结盟,骑着他们来作战。
做为混乱种族的地精,在魔法世界有着众多的称呼。
恶鬼、妖怪、大耳怪还有哥布林!
在游戏或各类小说里打酱油送经验的角色,实际战斗力并不低。
博恩脑海里突然闪过一段信息。
建立团结镇作为抵御地精的一个运作基地!
自精灵皇冠战争之后,费伦大陆已经很少有什么巨大的灾难了,涉及神灵大事件基本没有,能被记录在时间线上的已经算是较大的事情了。
博恩暗暗松口气,这时眼前的地精开始怪叫起来,四周出现了上百只地精。其中一头地精显得极为壮硕狂野,怪不得是指挥者,那粗壮的胳膊一拳一个小朋友完全没压力。
如果说普通地精只比普通人弱点,甚至经过训练的士兵都能一打五。那么大地精就是堪比战职者了。
而且地精就像杂草一样,生育又快,一批又一批的。
在精灵打完内战,人都死的差不多了,各族也被牵连的也死了不少。大片的地盘空出来,地精的迎来了它的春天,一窝能生好几只,一两年就能进入成熟期,又能继续繁殖。数量简直成几何类增长!
在超凡的世界,有时候数量也代表着实力,数量这一多,总会有一二个惊才绝艳的怪物出现。
耐瑟这个边陲小国都能看见这么多地精,那其它地方肯定泛滥成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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