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之前,想了想,决定还是叫上张贤勇。
张贤勇自然没什么意见,如果待在张家凹,每天半饱,还整天累死累活,还不如跟着他出去闯一闯。
但是现实狠狠给两个少年三连击,连张浩初这个重生人士都有些懵逼。
到了中午,老黑买了一袋馒头回来,叫两人过去吃饭,张浩初拿起一馒头,唉声叹气地道。
“老黑,连续吃你几天,真不好意思,等以后有机会了,我请你吃人参炖鲍鱼,还有那五六斤重的大龙虾!”
“那感情好!那感情好!”
老黑笑着露出那黝黑的牙齿,丝毫不在意张浩初的打趣。
经过几天的了解,张浩初也算是初步了解了这个帮他的傻大个了。
老黑这人,其实说到底,就一个可怜人,十几岁从家乡逃荒到羊城,曾经也帮人打过工,年轻的时候,甚至还差一点当了一家本地人的上门女婿。
可随着改革开放,老实人渐渐不吃香了,老黑老婆背着他带了帽子,绿色那种,第二年就生了一个大胖小子,而那个奸夫还住进他老婆家,岳父岳母竟然当作不知道。
一气之下,老黑就冲动之下,打了那个给他带帽子的老婆两耳光,结果那对奸夫**带着一帮人把老黑打了一顿,这一打,又气又羞又无力,最后脑子就不怎么清醒了。
再后来被人赶出家门,一直在这个城市流浪好几年了,现在的老黑头发齐腰,头发乱糟糟,胡子也是乱糟糟,加上身高足有一米八多,一件破旧的假皮衣,一件青棕色裤子,第一眼给人的感觉,这人肯定特别凶,所以就这样,老黑成功霸占这个天桥下。
但是经过几天的相处,张浩初发现老黑是一个性格特别懦弱,但是脾气特好的一个人。
每次和他开玩笑,他都是乐呵呵地回应,或许是许久没和人交流,整个人有些木,至于别人说他是神经病,这这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吧,或许世间最孤独的寂寞就是无人能懂自己。
老黑每天靠着捡点废品过日,反正每天就是几个馒头,天为被,地为床,到也简单,多了张浩初和张贤勇两张嘴,显然给他带来压力,所以他每天早上清早就出去捡废品了,张浩初自然没脸跟着去,连续在附近逛了几天了,寻找机会。
就算这样,老黑也没有赶走两人,每天中午带回几个馒头,三人吃了一餐,晚上又带回几个馒头,日子就这样过了几天!
最开始他的计划是先找一份工作养活两人,但是1985年两个十五岁的少年找工作,和在大街上捡到一百块钱的几率差不多,几天后,张浩初终于思考起其他出路了。
张浩初不相信自己一个重生人士,还能饿死不成,整天吃人家的,张浩初也感觉不好意思了。
羊城的天气真是不好说,这才过完年不到一个月,连续晴了半个月了,只晚上有点凉,白天最高温度估计有二十来度,大街上已经有穿短袖的女生了。
不过八十年代的打扮,真让张浩初看不惯,给自己的感觉就一个字,“土!”
“等下,土?时尚?”
突然张浩初脑海里思绪万千,想起后世的种种,记得一拍脑袋,对!就干那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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