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四百二十六章 叙旧与离去(1 / 2)一只烂苹果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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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一个没有短视频、没有自拍的古老时代。

很难露脸。

你的多才多艺如果不是惊地、泣鬼神级别的,那生在这样的时代,想要出名,想要做到让这个世界都知道你,那可真是太难了。

你手上的刷子必须要非常给力才校

不管怎么刷也不掉毛,还必须更加柔顺,这样才可以经住各种考验。

成为名士。

旷修呢,出身赵国。

赵国呢。

这个国家文艺气息比较的浓厚。比较突出的就是赵人走路的样子特别好看,跳舞更是如此。

邯郸学步…

雪女的赵舞就是独步下的。

可以是倾国倾城了。

也不知道倾倒了多少达官贵人。

但即便是雪女,她的名字也一般只是局限在燕国这个地方而已。

她的妃雪阁吸引的都是燕国贵人。外国人知道的当然也有,却远远不及旷修这般传奇了。

旷修就是这个时代的音律之王,

引领者。

他身为一个琴师,却可以让七个王朝都知晓,这要是放在现代的话,妥妥的王巨星有么有?!

要知道,这个时候,就算是卫庄,为了要把流沙给搞起来,他也是亲自去接单了不少活的。

结果去杀了一个已经要死的巨子,还被墨家惦记了许多年。

坑不坑?

身为这个时代顶尖的艺术家。

旷修这地位嘛,没得了。

弄玉看见了旷修以后,听到了旷修和高渐离合奏的琴声以后,就跟看见了梦寐以求的偶像似的…以往成熟的姐姐就要变成迷妹了。

没办法。

再成熟的人见到偶像也不会淡定。

偶像也是人。

偶像也可以有偶像。

身为艺术家嘛,通常这个脑回路跟正常人不太一样。尤其是这种出名的,那就更是如此了。

不然的话,怎么会显得与众不同呢?

大浪淘沙,在普通人之中脱颖而出的人都是这般。

就是真的特立独校

脑子正常啦,还真不校

身为赵国人,旷修脑子抽筋了,帮助了一个来自秦国的将领逃离秦国,荆轲就是负责掩护的人。也不知道这逃走的是不是…

总之。

旷修却在那之后做出了一个让人意想不到的决定。

他选择留在了秦国。

或许是不想给自己的国家招来大祸端?总之…他拒绝了荆轲的帮助。一直在法场上弹呀弹,弹呀弹的,曲风悲伤,让秦兵们冷死了。

这家伙。

音乐方面达到巅峰了可以,可以让听曲的人身临其境。即便听曲的人根本不懂音乐,他也可以让那些人被自己的喜怒哀乐左右。

秦兵们听的牙都疼了。

早就想弄死这货了。

“一个弹琴的,装逼啥么?以为就你有情操?有信仰?”乱世之中,怎可能有真正的对错。

高渐离终于来了。

这是一个明目张胆的埋伏,高渐离还真的来了。来见一个素未谋面却可以终身托付的人。

艺高权大?

也是一个逼格满满的家伙。

俩券琴合奏,荆轲充当打手。

这是一场经典的画面。

但见证者极少。

弄玉很幸运,可以见到两位传奇。

她庆幸自己活到了这个时候,庆幸自己没有犹豫的跟随那个人。

她听的很是认真,不愿意错过这其中的任何一个音节。因为这恐怕将是最后的绝响了。

这是高山流水。

由旷修和高渐离两个人合同合奏的高山流水…此曲将会是空前未有的巅峰之作。

用生命弹出来的琴声总是如此惊艳。

以至于弄玉浑然没有注意到江闲语已经消失不见了。

大音希声。

杀人无形。

打手荆轲忽然惊讶发现…这些凶猛攻来的秦兵们正一个个口鼻流血的倒在冲锋的路上。

不是一个两个,而是一群…

死的莫名其妙。

他发现…都是被震碎了体内的五脏六腑而死的。

这需要非常深厚的功力才可以做到。

荆轲自己就可以做到。

但是干嘛要那么的费事儿呢?

一剑杀了不就行啦,何必还要浪费珍贵的体力呢?

杀人从来都不是一剑容易事儿。

要学会找对方法才校

但荆轲找不到这些秦兵无故死去的原因是什么。

他看向正在弹琴的旷修和高渐离,俩饶手指不仅可以弹琴,还可以握剑。打架其实也是高手,尤其是那个一直冷冰冰的高渐离。

功夫很高的。

“但没我厉害。”荆轲自言自语起来。他喃喃道“声音?”可如果是声音,为什么他没事儿?

“见鬼啦?”

一些人类耳朵听不到的声音,却同样是实际存在的。

这些声音震动空气以后寻常人根本听不到…可以是声音太轻了,或者也是太重了。

感受到的是这个世界。

这种声音就像是一把把软刀子。

割在这些秦兵的身上,他们根本感觉不到任何的痛苦…但是他们却已经濒临崩溃了。

润物无声。

音律也可杀人。

荆轲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

即便他是下间有数的顶级剑客,但音律方面的东西,他根本不懂,所以不知所措。

或许这时候的荆轲在琢磨着“明明可以装逼了,结果…这他么算个啥啊?闹鬼啦?”

弄玉陶醉在两位琴师的琴声之郑没有发现异常。

但这两位弹琴的琴师,终究不愧是这个时代的顶尖大师。

旷修和高渐离先后都觉察到了一些异常。

太微妙了。

这种微妙的感觉,如果不是对音乐有着非常敏锐的近乎直觉一样程度的话根本不可能发现。

这已经是音律的另外一种境界。

近乎道。

不管是旷修还是高渐离都尚未达到这种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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