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十两,拿好。”
张宵掏出一个袋子随手一抛,被那小厮接住。
他刚才用那些沙金换了些钱,约莫四十两黄金,够用的,不过买这个马匹就花了八十两白银,肉疼QAQ。
即,翻身上马。
此马通体赤红,肌肉纹路清晰,强壮有力,是为良马。
“唔……”
张宵很想长啸一声,但又怕别人发现,毕竟面皮一直都很薄,所以才出声就没后续了。
来到城门口。
“张哥儿,回来了?别怪兄弟,城里不能纵马,还请下来牵着。”
那两个士兵打招呼道。
这几天住在这越城中,张宵也是和一些人混熟了些。
“嗯。”
张宵应下,翻身下马,牵着缰绳,直直走入城中。
路过杂碎摊,张宵要了碗果腹,羊的内脏,肝,肺,血块,味道不错,加点芫荽,比较鲜。
用勺子拨拉完杂碎,一口饮尽,把碗稳当当放在木桌上。
“王大哥,我走了,记得给嫂子添几件衣裳,女人都喜欢那玩意。”
说完,掏出一两银子轻放在桌子上,头也不回就走了。
这几天张宵天天来这喝杂碎汤,一来二去也就和这王大龙熟了,相谈甚欢,现在走了倒是有些舍不得。
离了城。
一路纵北。
疾驰。
某荒山头,树木漆黑,几只乌鸦呀呀呀的叫着,扑腾那黑色的翅膀,飞向远处,声音像是为进入这座荒山的人报丧,飞走像是不想看到他们的惨状。
停顿少许,王元青招呼着药帮的人进山。
“快点快点,荒山,草木漆黑,必有大药。”
“哎哟,王哥儿,咱走这么远了,啥时候回去?”
“当然是挖到大药,富贵可得。”
抱怨的是他的一个侄子,虽然不学无术,但短期的执行能力还是不错,于是乎就被派来跟着他挖大药。
这个侄子还有一个采药的优点,那就是专注,对一件可以看到结局的事情抱有耐心。
正有专注的优点所以他才答应的,绝对不是收了弟媳妇给的银子。
胡思乱想着,王元青看着他们不断的探寻着土地,就是不知道大药最终会出现在哪里了。
……
是夜,皎月高悬。
“哎哎哎,当心,别把箩筐里的药落下。”
“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