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歌想喊一声秦欢,但还未来得及开口,她的意识就穿越到了另一个时空。
......
大明昭德十八年。
江南凌陵私教房,偌大的庭院内,几十名少年少女正在接受严苛的训练。
“秦欢!给我把腿抬高,你看你都十五岁了,还是这个样子,能不能专注点?”训练的导师说罢,手里的鞭子就重重的抽到了秦欢的背上。
不远处,一个小姑娘正默默躲在竹林后,静静的看着这一切,手不自觉地握紧了拳头。
......
那时候的秦欢,远没有现在这般美艳动人。
当时的他,身体单薄,虽一样的高瘦,却只见虚弱而不见阴柔之美。
黝黑暗沉的脸颊丝毫没有突出他精致的五官。
两个黑眼圈更是让其看起来像个营养不良的病人。
其实秦欢那时候的确就是个病人。
私教房的伙食都是练习生自己掏钱买的,秦欢穷,吃的是最下贱的牲口料,练功本就耗费体力,长此以往,他身体自然扛不住。
以至于在最后一次考核中,秦欢由于平时营养不良,许是出于贫血的原因,居然在跳舞时晕倒了。
按照规矩,私教房的练习生超过十五岁还未出徒,那这人就算是废了。
苦练十年功,一事无成,将来走出私教房,在社会上也无以为生。
......
那时候的余歌是私教房里帮厨的小丫头。
她比秦欢小三岁,但女孩子懂事早,知道怎么去照顾人,怎么去鼓励人。
就当秦欢准备放弃梦想,坦然接受命运时,余歌站了出来。
那天余歌用攒了好几个月的零花钱买了三斤大骨头。
这一锅骨头元气汤是专门给秦欢熬的。
秦欢与余歌相识多年,同为孤儿的两人一直以兄妹相称。
“哥,你喝完这口汤再走吧!”小余歌端着碗汤,站在秦欢背后道。
已经打点好行装的秦欢没有回头,只是稍微停顿了下,便继续迈开了步子。
“哥哥,你喝一口再走吧。”余歌没有放弃,她知道秦欢一旦迈出私教坊的门,这辈子就真的再无希望了。
哐嘡一声,余歌端着碗重重的摔了一跤。
碗碎了,割裂了她的手和脸。
鲜血直流,但她没有哭泣,只是默默的爬起来,望着秦欢的背影。
秦欢听到了响声,他随即站定住,但等了片刻后,他并没有等来那个姑娘嚎啕大哭的声响。
他有些奇怪,内心的不舍与疼爱促使他转过身去。
“你个笨丫头,你看你!”秦欢脾气暴躁,见到浑身是血的余歌,虽很心疼,但终究还是先蹦出了一句埋怨的话来。
“你追什么追?不就一碗破汤吗?能有什么用?”秦欢歇斯底里的宣泄着愤懑的情绪。
“我怕你今后回想起来今天,会后悔。”余歌默默的低下头,眼里终究还是忍不住噙着泪花。
秦欢搀起余歌,用纱布帮她绑好了胳膊上的伤口。
至于那两道脸上的划痕,也许这辈子都不会抹得去了吧。
“那就尝一口,尝完我就走。”秦欢淡淡的说。
......
两天后,秦欢找到了教头。
他跪着央求对方再给自己一次机会。
教头倒也不是那心狠的人,知道秦欢一旦出去将来很可能饿死街头。
出于怜悯,她给了秦欢一次机会,在江浙总督老母亲的寿宴上,秦欢将于两个大节目之间的空当登台暖场。
也就是打那次起,秦欢的命运被彻底改变了。
喝了余歌那锅元气骨头汤的他如获重生,秦欢第一次感觉到,原来美食,是能蕴含无穷力量的。
在老太太的寿宴上,初出茅庐的秦欢以精致的样貌,出色的形体动作以及动人的歌嗓征服了所有人。
自此,江南白玉郎的名声就此打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