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好不容易在圣克鲁斯市周边的村镇里找了个不算太黑的小破旅馆,花了些钱,才稍有喘息的小咪了一觉。
第二天,低烧的哥森执意要进城趁着一周一次的集市把物资卖掉,但若这样虚弱着进城,很有可能被其他团伙盯上,并趁机来钻空子。
于是,羽薇想办法花了18银币从杂货店里买了一瓶桐油、一捆胶带、一个大号支撑架和宽松的披风——把哥森用胶带固定在支撑架上再披上披风,再用桐油抹在外露的皮肤上遮蔽掉虚弱而显露的灰白色,然后特意把匕首挂在腰间显眼的位置立威。
就这样,由哥森借威坐镇、羽薇来回忙活,才勉强搞定了村民们的物资买卖。
可事儿不顺,喝凉水都噻牙。在回程必经的石林里,他们果然如哥森所料地遭遇了尸体引来的野兽袭击,诱人的血腥味已经让野兽杀红了眼。
哥森急忙让羽薇把毯子绑在老牛的脖子上,避免野兽直击要害,才利用老牛的野蛮冲撞勉强躲过了一劫。
可老牛已年近二十,相当于人类的60多岁了,激烈的野蛮冲撞后也没有了多少拉货的力气。
为能在下一波厄运来袭前尽快回到村子,羽薇才用布包把自己和牛车连在一起,帮老牛分担着重量,终于在晚上9点多赶回了村子。
“小薇,我很佩服你。真没想到像你这样瘦弱的女孩子却有着如此强大的意志力!我和哥森谈好了。白天你到他那里学把事,晚上回来和吉米一起学习认字。
但是,每月也要凭自己的本事支付住在我家的食宿费用10银币哦。至于什么时候离开,就看你自己的选择了。”
哥森本来还优哉游哉的喝着茶,听见路卡斯向羽薇要了食宿费却嚷了起来:“凭啥你还收费?我也收!30!啊不,100!不交也行,但要帮我洗衣服、打扫卫生、喂养阿牛、买酒买肉!要不因为这个破搭把手的,我还能变成这样?”
“果然还是那个尖酸刻薄的家伙啊。”
羽薇没有在意两个人的拌嘴,而是立刻下床,恭恭敬敬地为刚收了自己的师父——路卡斯和哥森,深深献上一躬,久久没有起身。
可不巧的是,近两天没有吃东西的她,胃口又一次化为了气氛终结者,用“咕噜噜”的抗议声,把大家的注意力从拜师的庄重仪式上引了回来。由哥森带头,引着路卡斯一起大笑起来。
露娜也和羽薇初到时一样,一脸宠溺地看着她,道:“吃饭吧。”
又一次难得的饭饱,羽薇照常习惯性地拍着她鼓鼓的肚皮,舒舒服服地长舒了口气。
坐在一旁的小吉米刚想和上次一样模仿她,却先被哥森的超长打嗝声给打了截,让路卡斯一家和羽薇笑得不成样子。
这是羽薇在现实世界里从未有过的毫无顾忌的笑。
“咳咳…”哥森尴尬的咳了咳,拖着伤腿晃晃悠悠起身道,“我该走了。”说着,他从裤兜里掏出了3枚金币放在了桌子上。
“哥森……”
“不用多说了。”哥森抬了抬手,把路卡斯的话止住了。“贝壳我收下了,但这是你给我的货物卖的钱,是你应得的。多出来的,就当这两天你们照顾我和…那‘搭把手’的救命钱吧。”
语毕,哥森便一瘸一拐的走出了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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