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前护卫?”
见羽薇歪着头满是不解地看着他,路卡斯继续道:“以前,从这里到集市需要经过一段匪徒诸多的荒路。常有前去做生意的村民因被抢劫而钱货两空,有时甚至连人都回不来。直到后来,哥森因体型彪悍又不知从哪学了些拳脚,在十年前的一次对抗中,居然轻易把一个匪帮里的六个匪徒打得非死即伤,从那以后就再也没有人敢招惹他了。所以,他也慢慢成为了村子里帮忙去市集买卖物资和钱财的代理人。虽然会按10%的比例抽成,但也能保证钱货的安全。因此得名——御钱护卫。”
听了路卡斯关于哥森的介绍,羽薇突然有了“无心插柳柳成荫”的感觉,尤其对那句“不知从哪里学了些拳脚”的描述,更是让她眼前一亮。这位御钱护卫的技能,不正是她所需要的吗?
看着羽薇渐渐炽热起来的目光,路卡斯心里不免有些别扭。“怎么?你该不会是对他……”
羽薇一脸兴奋地点着头。
“可是……你可得考虑好。虽说哥森有些拳脚,可他面相颇凶、性格也有些古怪,一般人是摸不透的,村民也只在有运送物资的委托关系时才会和他有些来往。”
羽薇更加坚定的点了点头,“这真的是村子里除路卡斯一家之外唯一还有些用处的资源了……”
“那…好吧。我先准备下,十点钟后我们过去。”
羽薇点头应允,路卡斯便又走进了那间神秘的卧室。
上午10点整,羽薇和路卡斯一起准时走出了家门。
此时的羽薇已一改昨日的孱弱,求露娜把她披散着的银发编成了麻花辫,还特意去沙滩上做了一个多小时的日光浴,为苍白的皮肤上了点儿颜色,再加上双手捧着超大号男衣快步走着,竟也有了点儿渔村女孩儿的味道。
而一旁的路卡斯也在手里捧了几包分类装好的物资和一个单独的小袋子。
羽薇猜测,小袋子可能和昨晚一样,装了些给她打理人情用的珍珠。
她十分感激路卡斯一家为自己做这么多事,但现在真的不是推辞和客套的时候,因为哥森已经成为了她留在村子里的最后一个理由。
到了哥森家门口,羽薇发现今天的屋前和昨晚大不一样。
这里多了一套桌椅,一个男人把粗糙的麻布盖在脸上和上半身遮挡着太阳,把一双足有暖瓶大小的皮靴搭在了桌沿儿,坐在两腿着地的椅子上悠哉悠哉地打着瞌睡;
桌子的另一边放着本子和笔,一个女人俯身正在本子上写着什么。而在她身后,还有几个和路卡斯一样,手里捧着很多物资的妇女也在有序地排着队。
旁边的牛车上几乎装满了其他人已经登记并分类完毕的储物箱子。
路卡斯带着羽薇很自觉地站在队伍的末尾,待所有人都登记完走远了以后才开口道:“哥森,记得你说想收个来搭把手的,我给你物色了一个。”
哥森没有动,歪头在麻布边露了半只眼睛一瞟,便不屑道:“切,瘦得像小鸡崽儿一样,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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