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十二章 我可真是世上最幸福的老头儿了!(1 / 2)不乐0w0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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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夏烈日,她把自己塞在办公室的椅子里,在空调下吹着电风扇。

王洄很怕热,但却很喜欢毛血旺,不只毛血旺,她喜欢一切辛辣、滚烫的食物,就连饺子,她都喜欢吃刚出锅的。

她整个人缩在椅子里,一下一下的翻着手机,她下了个叫做“谈谈”的软件,大概就是个左滑右滑的那种社交app,她并不想靠这个认识什么新朋友,只是觉得不停的左划让自己很有控制别人的快感罢了。

刷累了,她便拿上手机,走出了医科大学。

下午没有课是王洄上班时第二喜欢的事情,顺便一提,第一喜欢的事情是全天没课。她并不是个很负责任的老师,甚至她都不是个很负责任的姐姐,无论是为了跑出国散心就直接请半个月的假离开,还是为了不用照顾王溯而选择让他住校,都不是负责任的表现。

王洄插上耳机,在校园边缓缓地踱步,她不喜欢走太快,这种步速是她喜欢的节奏。

她的耳机是白色的,线很长,耳塞的部分还有一些看起来蛮高端的装饰,王洄并不喜欢这个外观,不过这是王溯送给她为数不多能够使用的东西,至于之前带回来的奖杯啊、球衣啊什么的,早就被她塞在床下了。

耳机里播放的是一首她从没听过的歌,歌手是个男的,声音很清澈,但情绪却很满,很容易把人带进他的歌中。

“张杰啊……以前还真就没听过他的歌……”

王洄朝着校边球场的小巷子里走去,那条小巷子里有间书店,书店的老板是个有些古怪的老人,不过东西不错,经常会找到很难找的书。

张杰是个很厉害的歌手,实力很棒,吴灿灿也是他的粉丝,从初中开始。

初中时代喜欢张杰的时候,她总是幻想着以后要和他结婚,每天为他做饭、洗衣服,每天等他到深夜,然后结果满身疲惫的他递来的包和外套,帮他挂起来之后,在他洗漱吃饭之后,轻轻的为他捏捏肩膀。

但是现在,除了在篮球跑来跑去,听着王溯歌单里那些听不懂的rap歌曲,什么埃米纳姆、mc jin什么的,反而都忘了有多久没有认真听过自己最喜欢的歌手的作品了。

今天篮球队有一个会议,王溯不得不参加,吴灿灿只能无聊的出来散步,她忽然想到上次去的书店,就打算去看看。

“已经好久没有这样自己一个人了……”吴灿灿边走边望着天空,将手臂举起,尽力朝天空伸去。

“不过没有他在,还真的有些不习惯呢”吴灿灿笑了笑继续走着。

少年少女的叙情诗总是那么撩人心弦。

书店仍然没什么人,老成倒是乐得清闲。他现在心情很好,午饭是他最喜欢的五香板栗焖鸡,再配上一碗异香扑鼻、色泽暗红的胭脂米饭,简直是人间绝味。

胭脂米是龙哥前两天送来的,听说是他在河北做生意的朋友送的,今天他终于做了些好菜来配这昂贵非常的米饭。

菜刚出锅不久,老成把饭菜放在书店的收银台上,又倒了一点黄酒,闻闻板栗焖鸡的香味,顺势喝上一小口,可当真是仙界才有的滋味。

“我可真是世上最幸福的老头儿了!”老成感叹道。

“吱—嘎。”随着门被推开的声音,老成的眉头皱了起来,他知道,一旦来了客人,自己就不能再专心的品尝自己的午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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