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章:青春始如初见(1 / 1)醉眼看凡尘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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妹妹云帆只不过是嘴上说说,其实心里面一直是心疼哥哥的,但这个姑娘心里明白,自己没能继续上学而改变命运并不能怪哥哥,也不能怪父母,怪只能怪老天对自己不公。

让自己出生在这样一个贫困的家庭里,可她又感激上苍让她出生在这个风景秀丽的山村,他心里明白哥哥对自己也很好,一直愧对于她,每次和她通电话时都小心翼翼的,小声小气,他知道那是哥哥对自己的一种歉疚之心在作怪。

母亲也很心疼自己,一直是有好吃的都留给她吃,父亲也因为自己下学的事不止一次对自己表示歉意。

其实父母给了她生命,她应该感谢父母的养育之恩,并不能因为父亲选择了哥哥的未来而舍弃了自己的未来而去恨他。

假如让她自己选择哥哥和自己只能二选一她也会选择哥哥,她就是这样的一个姑娘,隐忍,善良。

所以后来过了那个青春期几年后,云帆的内心重新回来了,和父母解除了几年来的敌对情绪,自己在广东打工也找到了自己的爱情,虽然这已经成为了她心中永远的。

当时她是和一个本乡的小伙子一起去的,因为他姐姐在那边一个鞋厂打工,可以直接招进去工厂。小伙子一起出去打工时对自己非常照顾,由于他家里只有一个姐姐已经嫁人,并不需要他过多的补贴家用,所以他打工挣得钱不需要一定寄回家里,而云帆不一样,她出来打工的目的很简单。

就是需要和父亲一起担负起哥哥上大学的费用,虽然云帆给父母打电话时一直呛呛父母,可是每到月底除了留50块钱零用外,其余到月都会邮给哥哥,这样除了工作餐都是白菜,萝卜,豆腐来回换着,对她们这些18,9岁的年轻人正长身体来说,简直是毫无油水而言。

而小伙子每到周末放半天假的时间都会出来找云帆,以自己肚子没油水想打打牙祭,而自己一个人吃太无聊为借口,每次都会点上红烧肉和烧鸡两个好菜来吃,现在看来这是我们很多人餐桌上很普通的菜,但在上世纪90年代末的中国算得上大餐了。

那时云帆他们一个月一天连加班要上14个小时,一周只休息半天的情况下,一个月只能领5.600块钱的工资,并且在一个月全勤的情况下,而每当这时候次他自己吃的很少,都看着云帆吃,经常熬夜加班,加上天天萝卜白菜,可想而知云帆的吃相毫无小姑娘的矜持。

就这每次云帆还嘴上说:“可是你求我来帮忙的,可不是我非要出来的,要不是看你一个人怪可怜的,我才不出来陪你吃的。”

小伙子接口说:“是是,要不是你田云帆陪着我出来,我自己在这人生地不熟的异地他乡,我连粤语都听不懂,日子就更难熬了。所以为了不辜负你自己,就多吃点不枉费自己出来一趟”

就这样小伙子陪着田云帆一起度过了田启歌的大学时代和研究生时代,每次在云帆给哥哥寄钱不够时都是这个叫于东海的小伙子第一时间拿钱出来帮他。

并且说这些钱放他手上也是多余的,还得担心存折丢了不安全,放他这儿更有用一些还不担心丢了,田云帆嘴上不说,可是心里也很是感激,但因为他知道哥哥肯定是太缺钱了,所以他都接受于东海的帮助。

那时广东打工是很多内地农村村孩子除了上学之外的第二条出路,而于东海并不全是为了挣钱,他是为了田云帆,他自己虽然很多年没说出来,而云帆也不知道,但这就是事实,一直存在的现实。

直到有一天一个人的出现改变了两个人的现状,就是他们厂老板的儿子从新加坡留学归来第一次来厂里看他父母,刚好在路过女工宿舍楼时,一个扎着马尾辫,蹦蹦跳跳从他身边走过的一个女孩引起了他的注意。

他叫黄博轩,是从新加坡一所大学国际金融系毕业归来准备接手自己家族企业的海外归国学子,那个满脸洋溢着青春的笑脸,俏皮的微笑,随着跳跃左右摇摆的马尾巴,一下子吸引了这个见惯了打扮的花枝招展,娇柔作态的那些富家千金的内心,她是那么的阳光,单纯,明丽,干净,直到她从拐角处消失,还未从他的眼光里游离出去,这个姑娘她就是田云帆。

直到一旁的母亲的提醒,黄博轩这才回过神来,发现了自己的失态只能对着母亲尴尬的一笑。

母亲柔声道:“博轩,一个打工妹有什么好看的,又不是什么大家闺秀,男孩子嘛?都23了,对异性有感觉正常的,等过几天的,我给你介绍一下你方伯伯的闺女,前几天一直在问你呢?小时候你们一起上的幼儿园,你还记得她吗?”

黄博轩此刻根本就没听见他母亲说的什么?满脑子都是刚才的场景,飞扬的马尾辫,还有那俏皮的笑容,一直在他脑子里晃来晃去,晃来晃去。

就在那天过后的第三天下午,黄博轩和田云帆就见面了,世间很多是就是这样,都会在适当的时间给你一些你所期盼的场景和偶然,这句话对今天的黄博轩适用,对田云帆也是。

田云帆可不是一般的农村姑娘,性格干脆利朗,爱憎分明,就像当年当年因为父母的无奈而失去了上学的机会可以几年不咋和父母说话,但当哥哥真的考上大学那一刻也和父母一起高兴的热泪盈眶,手足舞蹈,和自己考上大学一样高兴,因为那是她的梦想,现在哥哥替她实现了她依然很开心。

并在父母为哥哥以后上学的费用着急时的第二天毅然决然踏上了远走他乡为哥哥挣学费的旅程。每当想起这一刻,父亲老田的心里都庆幸自己生了一个好儿子,更庆幸自己生了一个好女儿。

由于黄博轩回来就是接手他父亲的鞋厂的,由于父亲明显感觉企业做大以后自己的文化水平跟不上时代的变化,管理起来有些力不从心了,所以把儿子送往国外去念书,已图将来回来帮助他将企业做上一个新的台阶,所以黄博轩回来的第三天就让父亲带到公司里面来熟悉一下环境,她们就这样第二次相遇了,一切都是那么的顺其自然,悄无声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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