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一章 出发(1 / 2)晚风吹我醒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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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5年春天。

徐念在自己的屋子里把她所有的首饰放进一个个的小盒子里。

作为一个刚刚满16岁的小姑娘,徐念很喜欢摆弄这些在阳光下闪烁着各色光芒的珠宝,她大部分的首饰都是银子和玉石做的,比如一些简单花纹的耳环,是她父亲在邻近的镇上找银匠给她打的,还有戴在她手腕上的细细的银镯子,是乳妈在集上从一个卖首饰的小商贩那里给她买的,银镯子互相撞击,发出清脆的叮叮声,正如少女活泼的模样。

水红的,明黄的,淡紫的,冰蓝的,羊脂白的,唯独没有绿色的宝石,徐念觉得绿色太丑,只有像她妈妈和奶奶一样年纪的女人才会佩戴绿色的珠宝,翠绿色的宝石镶上金边,挂在皮肤松弛的脖子上,说不出的老气横秋。

徐念最喜欢的珠宝,是一枚珍珠纽扣,硕大又浑圆的一颗海水珍珠,镶嵌在银色的底座上,周围还镶了一圈亮晶晶的细小的水钻,样式新颖又时髦。

这枚珍珠纽扣是徐念的二姐徐慈送给她的,去年夏天,她的姐姐徐慈先搬去了上海,在一所西式学校读书,她在上海的百货大楼买了这枚珍珠纽扣,寄给了还在浙江老家的徐念。

这枚精致的纽扣勾起了徐念对上海这座城市的向往,除了二姐徐慈,她还有一个大哥徐培,徐培搬去上海的时间比二姐还要早,他最早跟着父亲一起在上海开了一家面粉厂,去年父亲又低价盘了一家纺织厂,如今徐家在上海站稳了脚跟,生意兴隆,父亲便想着把最小的徐念也接过去,正好她也到了上学的年龄。

徐念对去上海读书这件事兴奋不已,她从来没有出过远门,她离开家最远的距离,就是小时候去旁边的镇上的亲戚家做客,左不过一个小时的车程。在姐姐写给她的信中,徐念了解到上海是个很洋气的城市,很多国家都在上海设立了租界,租界里有各式各样漂亮的西式建筑,上海还有繁华的商业街,船来船往的码头,夜晚仍然营业的舞厅,电影院。

自从父亲发话要接徐念去上海,徐念就盼星星盼月亮,一天一天掰着指头数日子,终于要到了启程的那一天。

“小姐,夫人叫你吃饭!”佣人金花轻轻敲了敲房门,唤徐念去外屋。

“知道了,来了!”徐念应道,她小心翼翼地把珍珠纽扣包在软布里,塞进了首饰盒子。

徐念来到餐桌上,一起吃晚饭的只有她,妈妈和奶奶,奶奶身体不适,腿脚不利索,一直拒绝跟着父亲一起搬到上海去,她是个倔强的老太太,徐念见过她梗着脖子跟父亲吵架,说她马上就是要老死的人了,死也要死在老宅里,葬在爷爷的坟墓旁,上海的洋楼再气派,她也不稀罕。没办法,老人家不愿意搬走,父亲也不好逆她心愿,徐念的母亲只好留下来照顾老太太,这一次只送徐念一人去上海。

“念念,你的行李都收拾好了吗?”母亲问她。

“快了快了。”徐念用筷子扒拉着饭,今天餐桌上只有四盘菜,一盘清蒸鱼,一盘豆腐,一锅肉丸汤,还有一碟咸菜,徐念皱起了眉头,挑起筷子,筷子头却迟迟没有落下,犹豫着要夹哪个菜。

“明天马车就来接了,今天行李必须收拾好,别等人来了,又手忙脚乱的!”母亲叮嘱道。

“知道了。”

母亲伺候老太太吃饭,她把坐垫放在椅子上,扶老太太坐下,她精心夹出了鱼鳃旁最细嫩的鱼肉喂给老太太吃,那里的鱼肉口感最好。

徐念小时候听父亲讲在外见闻,这年岁不太平,山里的劫匪出来拦路打劫,绑架路人,把人虏回山寨子,就单独关在小屋子里,给他一碗鱼,土匪在屋外偷看。

如果人质吃鱼身上的肉,就说明他家里没钱,是个穷光蛋子,这一票白干,但如果绑来的人质只挑鱼眼睛和鱼鳃旁边的肉吃,就说明这是位大鱼大肉养出来的主,知道鱼身上哪部位的肉最好吃,土匪头子就会走进屋子,逼问出这位少爷的家在哪儿,有多少亩地,家有多少存粮,然后写一封信,放在人质的家门口,让他家里人拿粮食或是金银来换人。

徐念听了,只觉得故事有趣,她是传统地主家养出来的小姐,自然是晓得鱼身上哪块最好吃,但是她对外面的世界知之甚少。土匪,饿殍,军阀,汉奸,对她来说,都是遥远的另一个世界的故事,她只是一个小丫头。每天关心的,无非是父亲回家又给她带了多少珠宝首饰,镇上的裁缝又进了什么新花样的衣服料子,与这个时代大部分贫苦的平民不同,徐念从来没有发愁过吃穿用度。

“家里还有多少余粮?”老太太吞下一口鲜嫩的鱼肉,问徐念的母亲。

“还有一年多的,今年收成不好,先是旱灾,后来又遭了蝗虫,外面官兵和官兵抢地盘,来这边拉了好多壮丁,粮食收不上来呀。”

“唉,不管发生什么,还不是老百姓受苦,希望明年老天爷开恩,风调雨顺,快来个好年头吧。”

老太太说着话,似乎被鱼肉呛到了,干咳了几声,徐夫人连忙在老太太的后背上顺了两把,给她又盛了一碗肉丸汤。

徐念用筷子轻轻夹了一摊豆腐,放进碗里,用筷子尖慢慢地捣碎在饭里,吃进嘴里的却没有几口。

伺候在旁边的丫鬟金花看见小姐碗里的豆腐,不禁咽了口唾沫,最近物价飞涨,一小摊嫩豆腐一摊也要两块,寻常人家根本吃不起,也就是地主家的餐桌还能顿顿都有豆腐这样金贵的菜品。

老太太吃完饭,母亲扶她回屋休息,徐念匆匆扒拉了几口饭菜,就吃饱了。

夫人小姐离开了餐桌,佣人们一拥而上,手脚麻利地把剩菜都收拾了,把碗碟搬进厨房,这剩下的鱼肉和豆腐,都被厨房里的丫头小子分着吃了,能来徐家做佣人,已经是他们上辈子修来的福气了,每天都能吃得饱饭。

徐念回到自己的屋子里,她的大部分衣物,已经打好包袱,整齐地堆在墙角,她现在开始收拾自己的贴身包裹,她把刚刚收纳整齐的珠宝首饰放进了包裹里,她站在屋子里犹豫了一下,又往包裹里装了几本她最喜欢的书,起身提了提包裹,又是首饰又是书的,包裹实在是太沉了,她只好把书都拿了出来,拿起这本翻一翻,又放下拿起了另一本,最终她只挑了两本她最喜欢的书,一本是明代的小说《牡丹亭》,一本是美国的小说,《驯悍记》,是她的大哥到上海出差时给她买来的。

徐念坐在书桌前,拉开抽屉,再一次把她二姐从上海寄来的书信拿出来,一字一句又读了一遍,她终于要去城里生活了。

正在这时,院子里忽然传来了动静,只听咕咚一声闷响,似乎是有什么东西从墙外面掉进了院子里。

佣人们点上灯,去院子里查看,黑灯瞎火的,该不是哪里来的毛贼,翻进院子里了吧。

即使真的是毛贼,徐念也不怕,徐家的佣人多,除了佣人,还有来做长工的,毛贼来了,只有挨打的份。

徐念披上外衣,也走出屋子来到了院子里,看看刚刚的声音是怎么一回事。

下人巧哥随手拿了根棍子,走到墙角处,众人屏住呼吸,徐念离得太远,看不清黑暗的墙角究竟有什么,她见巧哥浑身肌肉紧绷着,他走过去,停顿了一下,看清是什么东西之后,姿态又放松了下来。

巧哥用棍子把那东西挑起来,递给她们看,徐念伸长脖子,在昏暗的灯光下辨认那东西的轮廓——原来只是个破麻袋。

徐念立马明白这是怎么一回事了,往常也时不时地会有麻袋摆在徐家的门口,只不过这次竟然径直扔进了院子。果不其然,这个破麻袋上,有人用白色的石头,划出来了一个“张”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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