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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文学创作者:新时代的包身工?

西安交通大学人文学院戴思宇

在很多人眼里,网络文学是块大蛋糕。截止2019年,网络文学的读者规模已突破4.55亿人,占网民总体的53.2%[1];“IP”改编热潮兴起,影视剧、游戏、周边产物接连推出。连带之下,网络文学创作者也似乎成了个轻松又赚钱的行当,就像“大神”收入榜单上列席的常客一样,只要敲打键盘,就能够日进斗金。

光鲜背后,网络文学创作者并不轻松。2017年,网络文学创作者已达1400万,各类网文作品累计达1647万部(种)[2],一举成名的作者只是少数,更多的作者所做的更像是收入极低的体力劳动。作者的收入主要有两个来源:版权运营、阅读收益。对于普通作者来说,卖出版权遥遥无期。而阅读收益则分为订阅和打赏。

打赏收入不稳定,订阅占普通作者收入的绝对主体。在“阅文”旗下的上,阅读1000字小说需要支付5分钱,如果是高级VIP则只需要支付3分钱[3],而资深读者有很多都是高级VIP用户。假定一个作者一章小说更新3000字,每天抽出2-3小时更新2章,那么每有一个读者阅读今天的更新,产生的收益是1角8分。而实行的订阅分成制度是50%分成,因此作者仅能分到9分钱。假设作者每天更新,订阅人数稳定在1000人(对很多作者来说,“千订”是一个门槛),按照这样的算法每月订阅收入也仅有2700元左右,甚至不及绝大多数的体力劳动所得。

一时激情无法长年累月持续,这份微薄的收入是很多作者开始创作的理由,也是很多作者没有放弃创作的理由。贴补家用、获得尊重、赡养病患……网络文学作者来自社会的各个行业群体,绝大多数创作者的生计和自我认同都需要依靠收入支撑。

这并不意味着这些创作者是金钱的应声虫。作者后台的订阅数字同时显示了读者对小说的认可程度,在盗版横行的语境下,可贵的付费读者群体选择支持正版,是对作者最大的鼓励和认同,也是和作者最直接的交互方式。他们理解创作者的生存压力,也愿意为更优质、更成熟、相对更具有审美价值的作品每月付出一瓶可乐的价钱。在传统文学受众日渐减少的年代,网络文学的交互性、互文性和同类型作品间的超文本性质使其成为了未来文学生态的一种新的可能性;事实上,从网络文学付费制度成熟后,2008年到2018年,流行的网络文学作品水平整体上已经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大量新故事类型产生,审美水平也从曾经的“黑社会”“龙傲天”变为多元化的相对成熟的审美,例如《宰执天下》、《顾道长生》、《美食供应商》等,都是用心讲故事的慢热佳作,受到读者广泛认可。

这种欣欣向荣的态势在2020年4月戛然而止。

4月27日,阅文集团正式宣布换帅,腾讯团队空降管理层。几乎同一时间,“龙的天空”论坛上作者爆料,收到的新制式合同多出了如下内容:

作者系被阅文集团聘请创作作品,权利归阅文所有,直到作者死后五十年为止;阅文可以免费发布作品,作者不得有任何异议;作品版权归阅文所有,可以任意使用、运营、买卖;作者和阅文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保护,不享有任何工资、福利、保障等权利;合约期间作者一切文字作品属于阅文所有;作者在其他平台发表作品系违约,收益归阅文所有;阅文拥有对作者下一部作品的优先权;阅文需要支付作者的收益为广告费减去运营成本后的净收益;阅文可以任意改动作品,作者不得有任何异议等[4]。

如果这样的合同有效,意味着:

作者是阅文平台免费雇佣的“枪手”,著作权(版权)属于阅文平台,尽管灵感、大纲、内容都是作者一字一句写出来的,和平台毫无关系,但这部作品法律意义上完全属于阅文平台,而平台不需要付出任何代价。

平台可以以诸如1元钱的象征价格(或是完全免费地)将版权授予腾讯动漫等腾讯系媒体平台,而不用支付作者合理的分成。

签约后,作者无法离开阅文平台,除非永久不再创作,否则所有收益都要赔偿给平台。在签约期间(通常是五年及以上的长约),作者所有创作——包括非网络文学的,例如学术论文、传统文学创作和商业出版物创作、专利等,虽然不发表在阅文平台上,按照《著作权法》第三条对“文字作品”的定义,也都属于阅文平台所有。也就是说,假设一个在校大学生作者放弃网络文学创作,他发表的硕士论文、博士论文、期刊论文、专利等在法律上都属于阅文平台[5]。

平台可以无理由直接踢作者出局,指派枪手续写作者作品。

作者必须配合平台宣传、维权等,宣传成本由作者承担,维权收益归平台所有。

只要平台愿意,随时可以将作者的作品设为完全免费,让作者没有任何收入,合法拿捏作者。

付出这种程度的代价,作者能获得的可见收入,是广告费减去“运营成本”的净收益,但这二者都不透明,金额完全由平台决定——也就是说,只要平台愿意,即使一分钱都不支付也完全可以做到;甚至只要平台愿意,还可以让作者倒欠钱,正如著名作者“梦入神机”的表态:“法律上是可以搞你的,一旦你和平台发生矛盾,这把剑就管用了。”[6]

这样的合同条款,让网络文学创作者只能寄希望于平台的良心。而几乎同一时间,作者们发现了颇具黑色幽默的一件事。

曾创作《丹朱》《上品寒士》《雅骚》等人气作品,新生代历史网络小说作者代表人物之一的“贼道三痴”于2014年因病逝世,妻女依靠他生前作品的收入维持生活。2019年,阅文平台突然封禁了“贼道三痴”绝大多数作品。2020年4月,“贼道三痴”被封禁的作品又突然在微信读书平台上出现(阅文和微信读书同属腾讯旗下,微信读书由阅文授权书库),经多位作者确认处于免费状态[7]。

在当下语境中,“包身工”原本已经是一个被束之高阁的历史名词,近日却重新开始被网络文学创作者提起。

夏衍的《包身工》描述了当时日本在华纱厂里的女工,被强迫和诱骗立下契约,拿很少的“包身费”,把契约期间的人身自由卖给包工头的惨状。她们一切听命于包工头,不许回家和去其他工厂,待遇极差,所有工资归包工头所有。

当然,她们也是签了一张“卖身契”的,所以一些人可能会认为这是她们自愿、咎由自取,遵守约定是契约精神的体现:

“立自愿书人×××,情由当年家中困难,今将少女××自愿包与招工员×××名下带到上海纱厂工作。凭中言明,包得大洋三十元整,以三年满期,此款按每年三月间付洋十元。自进厂之后,听凭招工员教训,不得有违。倘有走失拐带,天年不测,均归出笔人承认,与招工员无涉,如有头痛伤风,归招工员负责。三年期内,该女工添补衣服,归招工员承认。倘有停工,如数照补。期限×年×月×日满工,满工后,当报招工员数月。恐后无凭,立此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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