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阅读此书的读者们,你们好!
几个月前,我的确抱着一种侥幸的心理,打算敷衍面对自己选择的人生。可是几个月走来,我却在慢慢改变自己的想法,改变自己的态度。我一直在寻找真正的自己,我到底想要什么?对此又付出过什么?直到今天,我似乎明白了。
我喜欢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一寻一问一答。
说这么多,其实都是废话,哈哈,好好学习,端正态度迎接2019年的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顺便说一下,8月31日,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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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行政诉讼的特殊制度与规则】
说实话,这一章有点要命,有很多!而且我觉得吧,这编书的人也很坏!明明每个人的人生都这么难了,还有这么多的注解让我们去看,就不能修改一下,浓缩一下,举例和法律相结合吗?
这才是全民普法,让全民都懂法啊!
好吧,我忘记了,这一系列的书是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备考用书,我有什么资格哔哔呢?不过,我产生了一个想法,有生之年,我一定要弄懂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全部法律,然后能够通俗易懂讲出来。这书的厚度真的是劝退了一波人,我之所以能够坚持到现在,是因为有那么几个粉丝一直在看,我就不能走,不管为了自己,为了别人也罢,至少我得做到我问心无愧,当初自己立下要写到那一天,就不能言而无信。
(原则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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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行政诉讼证据】
又是十几张的内容......
行政诉讼证据,是核心问题之一,是当事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有力武器,也是人民法院查明案件事实、辨别真伪的工具。
司法上的解释:
是行政诉讼过程中,一切用来证明案件事实情况的材料。而我在作品相关里也提到了我国的三大诉讼法,里面就对这个进行了说明。
——行政诉讼举证责任——
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是被告(行政机关等)作出的,可能大家会觉得有些看不懂,为什么单独是被告啊?原告呢?原告真的不需要举证吗?(我来举例一下吧!是我找了人查证后才确认的,这个过程真的要命!)
打个比方:
某县公安局治安管理拘留了王老汉15天,认为他是赌博买码了。但是被拘留的王老汉不服啊,他说公安局把他拘留错了,要求法院撤销公安局的治安管理拘留15天的行政处罚决定。那么,这就是打行政官司。(行政诉讼)
而公安局肯定是有证据或者其他的事实材料,证明这个王老汉参与了赌博的对吧?
法院受理后让公安局应诉,而公安局却并不能再去调查取证,再进行证据的补充,来证明这个原先的治安管理行政处罚决定是确实正确的。公安局只能把原先的证据材料全部移交到法院,并向法院说明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
(这,就是被告一方的举证责任,不能玩马后炮!)
而原告,只要提供治安拘留的决定书,证明公安局搞错了;或者有其他证据证明自己没有参与赌博。
(这,是原告所需要举证的)
其实,看到这里,我们已经能够明白,为什么是行政机关对自己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是因为,是公务人员,司法公正。原告,实际意义上不需要去举证之类,因为行政处罚的决定书就是证据。
事实上,这个内容有四张纸八页内容,每个内容都很详细,但是有些人却不一定能够看得明白看得通顺。说实话,我看完这里再写出,我都头大一了圈,但是不能把每个都当初重要点去说出来,那样是说不出一个通顺的例子的。
下面对它的一些内容,作简单解释,以防不了解,光看得懂举例还不行哦~!
——证据的要求——
书证;
物证;
视听资料;
电子数据;
证人证言;
鉴定意见;
勘验笔录;
现场笔录。
——调取和保全证据——
人民法院能够依职权,主动调取证据;或者依申请调取证据。
而证据的保全,是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的保全证据,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并说明证据的名称和地点、保全的内容和范围、申请保全的理由等事项。
——对质辨认和核实——
你以为,事情真的会像我说的那么简单吗?嘿嘿!
其实。就是当事人就有关证据的辩认和对质,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以及(证据的证明力和证明力大小)进行辩论的活动,是对证据审查的重要环节哦。括号是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