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阅读此书的读者们,你们好!
看着半墙的便签纸,哎。
还是赶快学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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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犯罪排除事由】
看着标题,是不是就已经理解了?
哪些,不是犯罪。
如何理解呢?
其实就是,有些,表面上看起来符合犯罪的客观要件,但是,实际上没有犯罪,没有社会危害性。
所以,犯罪的重点,是一个叫社会危害性的东西,搞清楚了这个,就知道,什么是犯罪了。
下面呢,讲章节内的两个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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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正当防卫】
原来心心念念,正当防卫终于出现了,从民法一直到刑法,看了半天,终于出现了正当防卫这个大标题了。
都知道正当防卫一词,但是肯定对于具体的内容,不是很了解,什么样的情况下,才是正当防卫呢?
法律上说: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其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
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我简单做一下说明,更容易理解。
打个比方:
一部影片开头和结尾,中间的剧情内容。片头之后,剧情画面结尾之前,这个时间段里,你点了停止,才是正当防卫。
(重点是:制止了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
可是,正当防卫如何构成呢?
第一,事由必有因,因是什么?
有两个:社会危害性、侵害紧迫性。(必须是紧迫情况下)
第二,防卫是防谁呢?
其实就是不法侵害人的人身。
第三,防卫意图。
其实就是你看到有人正在侵害,你想制止不法侵害的决意。(也就是你想点暂停)
可是呢,有些情况,是不属于正当防卫。
说起来,还有些好笑。
防卫挑拨,就是故意挑逗别人实施不法侵害;(激将法)
相互斗殴,完全不存在防卫意图,是两个人一起打。
第四个,防卫的时间。
也就是我上面提到的例子,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片头后,结尾前)
故事必须是一直都在发生,如果他自己停止了,那就不是正当防卫了。
所以,又有事前、事后防卫。
(也就是抢劫的戏码还没开始,你就去打;事情完了你又去打。)
如果看不懂,我打个比方。
甲抢劫出租车司机乙,用刀捅了乙,抢到东西后,下车逃跑;乙负伤开车追赶,将甲撞成重伤,乙成立正当防卫。
如何理解?
是因为,事情还没有结束啊!我的东西,还没有回到我的手里,在不法侵害人的手里。
所以,除非,不法侵害行为结束、不法侵害行为自动终止或者不法侵害人已经被制服。
上面三条都不得再实施正当防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