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十一章 不在一个世界(1 / 2)光明灯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我需要付出什么。”

夜千黎用肯定的语气问出了这句话。

“要你身上的一点东西就行了。”

纳兰今笑回答的有点不自在,要人家身上的物品,这说起来很不正常吧。

万界之屋的规则

你可以用身上的东西付款(包括你自己)

钱也算是身上的东西,如果要是收钱的话万界之屋会明码标价,而若是选择钱以外的东西,就是店主(契约者)随意收取了。

根据万界之屋规定,有缘人身上的东西,都会有“世界之源”。

但万界之屋又不会告诉你哪样东西值多少。至于你是血赚还是血亏,这就是你自己的事儿了。

但是,令纳兰今笑惊讶的是,那个小女孩只是点了点头,表示了解。

是的,纳兰今笑肯定了对方是个女孩了,而且他敢保证,他多年混迹二次元的经验来看,这绝对是一个可爱的萝莉,超可爱的那一种。

只是纳兰今笑现在头上有很多下方带着一个点的小钩钩。

难道异世界的人都习惯以物易物或者用自己身上的东西行交易吗?

纳兰今笑:虽然我不知道,但是我不能表现出来。

他现在是神秘莫测的神秘人物。

“这位尊敬的先生,可以告诉在下,您想要我身上的什么吗?”

夜千黎再次开口,漂亮的水晶瞳孔中划过一丝警惕。

“我只需要你身上很少的一点很微不足道的东西就行了。”

纳兰今笑尽量显得自己不那么变态。

我,纳兰今笑,绝不要被可爱的小萝莉当成变态什么的。

夜千黎在听到这个的时候,当时是懵圈的,然后她很快就得出了结论,身上的一部分……

人体收藏家吗?

她刚刚观察了一下,发现对方屋内精美的摆件随意的挂在了墙上,看上去就很贵重的样子。

而自己身上明显没有什么能够被他看得重的东西。

如果是唯一看的中的话,那肯定是自己的这副皮囊了,又不是没有被人体收藏家打过主意。

而绯月的话,不是在被人贩子卖掉了,就是在被人贩子卖掉的路上。

早习惯了。

哦,原来是这样。至于会不会被当成变态什么的,夜千黎小姑娘表示这很“正常”,又不是没见过。

就连外面都有一大堆,罪渊出现个什么人体收藏家也是很正常不过了吧。

夜千黎沉默的是,可以换到多少食物?值不值得?

而且她知道,人体收藏家之间都有一些奇怪的规定,要是不知道的话……

夜千黎:虽然我对这行不是很懂,但是我不能表现出来。

对方看上去笑的还挺灿烂的啊,果然笑容灿烂的没有一个……

咳咳,差点误伤自己人。

没想到还挺贪婪的,而想要哪一部分,这是一个很严重问题,更是她会不会交易的关键。

于是她问出了口。

还好,对方回答了她。看来她问的没有什么大问题。

微不足道的一部分吗?

手指,还是?

但夜千黎并不可能完全相信纳兰今笑说的微不足道的一部分。

毕竟是人体收藏家口中的“微不足道”。

接触的久了,她还是了解一点点的。

“微不足道”的一部分,那就是并不会致命。

那么最坏的情况,眼睛吗?

夜千黎的手指很漂亮,眼睛很好看,因为这个“缺点”,她被盯上过好多次。

这一次果然要被夺走了呢。

不过夜千黎想到了重伤垂死的飞狱和炎狮,还有绯月的情况。美丽的睫毛垂下,让人看不清她眼中的情绪。

值得。

就在纳兰今笑以为对方要放弃的时候,稚嫩的童音传来。

“好,那我要这个。”

她,明白了。

夜千黎:手指血赚,眼睛不亏。

纳兰今笑:我就说我没这么恐怖。

本站域名已经更换为m.adouyinxs.com 。请牢记。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