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人声音又冷又轻。
原来是他!
回来之后,她曾努力回想过,到底在哪里见过这样一双眼睛,就在昨天,大哥在她面前慨叹长平四公子之一,风华绝代的薛锦书就快要死了。
她骤然想起,她救的那个人就是薛国公府小公爷薛朝,字锦书。
她心中有过担忧,后来想想,他现在应该不会死,在她嫁给顾习之的那一天,他还和燕齐一起来将军府喝喜酒的。
她记得,那一天原本是风和日丽,鸿雁高飞的好日子,不想她上轿时突然狂风四起,吹落盖头,那盖头正好飞到了他的身上。
这会,她听他的声音已认出他就是那晚她所救的男人,不出所料应该就是薛朝,心中莫名的松了两分,惊诧而不解的盯着他:“什么东西?”
“当时我交给你身边丫头的那枚金簪。”
“什么金簪,我根本没拿。”
“若不是你,那就是你丫头拿的。”
孟九思立刻反驳道:“非但我没拿,我可以保证我的丫头也没拿。”
薛朝皱了皱眉,幽深的眼睛若有所思的看了她一会儿,半晌,凉凉的笑了一声:“你的保证算什么。”顿一顿,又道,“你本来就是只狡猾的小狐狸。”
“既然金簪如此重要,那晚你为何要拿出来?”
“此一时,彼一时,你赶紧交出来!”
孟九思生气的盯着他,却也不敢轻举妄动:“没拿就是没拿,你欲怎样?”
“你说呢。”他忽然将刀移到她莹白如雪的脸上,目光里带着一丝邪肆的狠意,威胁道,“这么好看的一张脸,若毁了,我还真有点舍不得。”
孟九思更加生气:“你这个人怎么恩将仇报,我救了你,你反倒要毁我容貌。”
传言总不可靠,传言中那个连床都下不来,马上就要死去的病弱少年郎竟然神不知鬼不觉夜潜将军府姑娘的闺房,拿着刀威胁她。
眼睛也不可靠,后来她又见过他一次,抛去他风华绝代的容貌不说,实在是个纯净如仙,高雅有礼的翩翩佳公子。
若非要鸡蛋里挑骨头,就是生的太过苍白,太过病弱了一些,比素来擅长扮演病弱小白花角色的孟婉仪还要病弱。
可眼前的男人哪有半点病弱有礼的样子,分明就是心胸狭隘,睚眦必报的白眼狼,根本不像燕齐说的那样,他过去是真的病弱的下不来床,后来幸而遇见神医才治好的。
看来,都是装的。
也不知装了这么多年,装的辛苦不辛苦。
亏她前世,从燕齐那里得闻他的死讯时,见燕齐不顾形象哭的眼泪一把鼻涕一把,她也陪着掉了几滴金豆子。
正想着,他忽然逼近了她一步,不以为然的轻嗤一声。
“你还敢提那晚的事,若非你多此一举,我何至于足足昏迷了一个多月。”
她惊讶而不满的盯着他道:“你什么意思,难道说,我救你还救错了?”
“当然。”他紧紧盯着她,夜色下,她睡眼惺忪,像是笼着雾水般清澈迷离,他的心恍惚了一下,继尔道,“那晚我中了毒,你这丫头却多事为我包扎伤口导致毒气攻心,差点去见了阎王爷。”
“......呃。”
她扯了扯嘴角。
见她语塞的样子,他冷笑道:“你误我大事,还令我遭了那番大罪,今日必当奉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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