狩猎成果?这个说法倒是很有趣。
“那倒不是去狩猎的,只是想帮助村民们调查一下溪水的源头有没有什么问题,就找到了这只巨蜥,现在它已经不会再破坏水源了。”
见里维斯说的如此轻描淡写,一旁的众人也是不敢相信,其实里维斯想表达的是他确实不是去狩猎的,他并没有这个爱好,可在众人耳中却是觉得是这只危险无比的巨蜥对他来说根本算不上狩猎。
云淡风轻的描述,和正在肩膀上趴着的,没有几个人见过的大尾巴松鼠,以及两脚旁边,长有细长外鳃的小六角龙,给他们心里塑造了一个有着神秘手段的形象。
里维斯还是不想把事情变得复杂化,于是他补充了几句。
“别看这只巨蜥的体格很大,其实我找到它时已经不行了,所以才能得手,它的皮韧性十足,无论是自用还是贩售应该都不错,就当是莱斯先生和众人愿意捎着我的谢礼。”
这话当然没有多少人信,众人又不是傻子,只是里维斯话尾所说的谢礼,身为商队首领的莱斯必须站出来说几句。
“里维斯先生,这只巨蜥的皮确实不错,只是它作为你狩猎所得,不必送给我们,再说我们本就一路同行,顺势捎个人不算什么大事。”
血脉里的学识让里维斯知道,在兽人与矮人的信条里,一个人狩猎的东西就全部归他自己所有,任何人都不得干涉或染指。
“其实我个人不太喜欢皮制的东西,而如果去售卖也太过麻烦,难道莱斯首领是这等扭捏之人吗,不过是只巨蜥,想必你也不是没见过更为珍稀的猛兽吧。”
莱斯作为商队首领,走南闯北这么多年,自然是经历了不少事,也冒过不少险,他只是不知道里维斯的深浅,听了这话后,也是洒脱道:“那就多谢里维斯先生的好意了,这一路上我们自然会照顾好阁下的。”
说罢,莱斯招了招手,身后几个商队里的男子便过来现场剥皮,若是没有相应的处理,尸体存放的越久皮囊就会腐烂的越快。
另一边,刚被村民通报过消息的老村长刚刚赶来,看到正被剥皮的巨蜥,老村长明白了村民没有乱说,活了大半辈子见多识广的村长自然便了解,这水源的污染就是这巨蜥搞的鬼,于是他连忙来到里维斯的面前,一阵道谢。
里维斯却是示意对方不必如此,这对于自己来说也是顺手帮忙的事情,更何况村子也算是招待过他一晚。
处理巨蜥的尸体让出发的时间推迟了一会,待到一切都完事后,商队也该上路了。
来到了巨角犀的身上一处可以坐下的地方,里维斯心想,若是驯服了那巨蜥,这个时候充当坐骑也是蛮不错的,可转念一想以巨蜥的奔跑姿态,坐在上面想必是不太舒服,就打消了这个想法。
松果连忙用它灵活柔软的大尾巴缠住了里维斯腰间,巨角犀全力奔跑起来又快又颠,它可不想被摔下去,小六角龙也是如此,手臂大小的它可以抱得住里维斯的大腿了。
商队要启程了,本应该骑着陆鹰在前方探路的提姆此时却在巨角犀旁边,从一箱货物里掏出一个小瓶,以里维斯的炼金学识,没看出那里面的桃红色是什么。
提姆朝着来送行的村民堆里轻轻一抛,正好被一个与他看上去差不多大的男孩接住了,里维斯认出了他是前一天晚上想买唇妆的那一个,眼见对方满脸欢喜的冲着已经跑向队伍前方的提姆招了招手,随后便将手里的小瓶交给了站在旁边,与他肩并肩的女孩,傻乎乎的笑着。
女孩似乎是有些羞涩,却也装出强硬的样子,对着男孩说些什么,里维斯听不清,不过他能看见女孩用手紧紧的握着小瓶,一如昨晚紧握铜币的男孩。
商队的速度很快,转眼间人群便看不清了,里维斯也慢慢的闭上了眼睛,随着艳阳高照而逐渐变暖的温度,正好适合小憩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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