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换届,合同被质疑,做为一个写书的人来说,这些天的消息挺突然的,不管矛盾是什么样的,根源还在法律的不完备。
我想起一部电影《打工老板,这个电影里,老板的梦想是建立中国自己的品牌,不受国外品牌的剥削,因此,他被资本推动着剥削工人,工人呢?他们只想挣钱,起码要依照符合劳动法的待遇挣钱。
现在公司和作者这一幕,与电影何其相像,在公司立场上,公司没错,在作者立场上,作者没错,错的是资本。
公司为什么要弄IP?因为漫威这个国外公司逼迫我们,我们没有与漫威抗衡的IP,受国外IP剥削,每年国外电影上映,数不清的票房收益流入国外资本的口袋。
为了对抗国外IP,公司不得不去做剥削作者的行为,因为国内资本力量拼不过国外,硬拼会导致国内公司破产;作者呢?要养家糊口,不得不和公司对抗。
从宏观上说,公司是合理的,因为我们需要制造一个对抗国外IP文化入侵的大IP,从个体来说,作者是合理的,公司的网文注册作者者有10万人,囊括社会上各个阶层,他们不仅仅为梦想,也为吃饭,这需要合理待遇。
那么根源上,还是《著作权法的不完善,法律不能有效保护作者,也不能有效保护公司,就导致现在这个局面。这与电影《打工老板的剧情真得很像。电影结尾法律选择保护打工者的金钱利益,国内品牌继续受国外品牌剥削,公司破产,打工者失业,两败俱伤,但是我不希望看到这样的结尾。
从个人角度,我是站在作者立场上的,因为天大地大,吃饭最大,所以,《著作权法的完善迫在眉睫,我觉得从业者不要纠结于与公司的对抗,公司不是敌人,资本才是,资本的威能不可对抗,应该去在法律的建设上添瓦加砖,用法律约束资本。
只有完善的法律,才能既对作者有利,又对公司有利,这是毋庸置疑的。
话就说这么多,我是个比较理性的人,也是相信法律的人,希望看到这篇文字的读者能为法律建设出一份力吧,不仅仅是《著作权法,还有很多法律需要公民去参与建设,这是我们的权利,也是义务,只有完善的法律,才是我们手里最好的武器,才是对抗资本的最佳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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