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鬼画符线条,若是旁人看自然一脸懵逼,但是闫妄却是美术系出身,大抵看了几眼,便估摸出了里头的东西。
而且现在这个时代,哪有九年义务教育?大多数都是大字儿不认一个,会写自己的名字就不错了。
所以看起来复杂,其实还是很简单的。
“大营所在,后方便是老家,周围是山水地形。”
闫妄将之记在脑子里,收起简图,连尸体都懒得处理,上马扬鞭,迅速离开密林。
只不过,他骑得是对方的马,而不是东厂的战马。
现在距离目的地已经很近了。
他从带上斗笠,紧了紧黑袍。外甲他根本没穿,只贴身穿了一件护身甲,外面套一层劲装。
跟寻常赶路的武人没什么区别,如果说对方仅凭马屁股上的徽记便认出他的身份,那就有点扯了。
闫妄估计除了这方面占一点外,很可能是驿站中出了细作,暗中通风报了他的身份。
半天奔波,他弃马徒步,混入了一个商队中,以搭顺风车的名头,让对方载自己一程。
一路上,他明显感觉到这地方随着越加深入,戒备越加严密。
到了最后,甚至路边不多时就能见到一队队兵卒策马而过。
“啧,多谢老丈。”
闫妄下了车,笑着冲对方拱了拱手,交出早已准备的凭证,轻易的混入了城中。
找家客栈入住,闫妄先休息了一下午,待夜色降临时,才悠悠然的走下楼用饭。
杀人不急,他得先搞清楚谁是谁。
既然对方早有了准备,那么搞出几个混淆视听的替身,也不是不可能。一旦贸然动手,很容易打草惊蛇。
若杀平王一人也就罢了,但闫妄要做的,可是杀了他们一家子。
闫妄待几名兵卒立刻后,靠着柜台轻声问道:“掌柜,在下路经此地,怎么感觉有些不对劲啊。是不是要打仗了?”
掌柜摇摇头,压低声音回答道:“不知,只是说边关有变,生怕有细作混进来。要我说,你若无事,还是赶紧离开的好。
那群兵痞子,趁着这段时间,老是做出些可憎之事,有好几队行脚商,都被他们借机勒索了一遍呢。”
闫妄很赞同的点头,感激的朝他拱拱手:“您说的对,我这边买点东西,后天就走。太吓人了。”
说罢,便回到房中静待夜幕降临。
“咚,咚”
梆子声响起,紧跟着打更人孤寂的吆喝声:“天干物燥,小心火烛”
“丑时了。”
闫妄坐了起来,检查了一番装备,悄然推开窗户,踩着房顶迅速融入夜色之中。
平王的府邸,在最东边,离这里大概有三条街的距离。
在谨慎的避过巡逻的兵卒小队后,他用了大半个时辰,才无声无息的落在了府邸后院中。
抬头望去,却见此地仿若一头匍匐在地,张着血盆大口静待猎物入局的饕餮。
又仿若一片死地般,仅有在黑暗中若隐若现的几点夜灯,除此之外伸手不见五指,更没有半点声音。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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