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颐没想过第一单案子来得这么快。看守所里,林颐第一次见到了江哲,
“江大状你好,我是林颐,是高大状让我过来协助你的,请多指教。”
“我知道了,你叫Elaine是吧,Marvin跟我提起过你,平时叫我kay就行,这是这单案子的事务律师,John,委托人很快就到,你先和John熟悉一下相关材料。”
林颐打开卷宗才发现原来这竟然是一宗强奸案,虽然在自己的内心林颐对这类案子是百般的抵触,不过,作为大律师的专业素质又让她不断告诉自己,只要一天法院没宣判当事人有罪,那么自己就要做好大律师的本分。话虽如此,不过林颐自己也身为女性看到这样的案子,如果心里一点波动都没有恐怕这早已到达的立地成佛的境界,案情似乎再简单不过。
当事人叫王成明,33岁,在贵族学校做体育教师,当天在酒吧当事人曾经请一个少女喝酒,在回家的路上又遇到了这个少女,并且少女主动问王成明之后有没有什么好去处,当事人理所当然的把她带回了酒店,两个人发生了关系,第二天清早,少女发现自己和当事人王成明躺在一张床上,还发生过什么的样子,于是选择了报警。
由于女生的身上确实有遭受过暴力对待的痕迹,而且在女生的体内也发现了当事人的体液,所以王成明很快就被逮捕了。
王成明却并没有认罪,他认为,少女是自愿与他发生关系的,毕竟当天在酒吧,少女接受了自己的酒,而且还寻问自己之后是不是有安排,就意味着少女确实想和他有进一步的发展。自己确实没有强迫少女,至于少女身体上的伤痕,因为自己本来就在某方面有特殊的嗜好,所以少女的身体上才会出现暴力虐待的痕迹,虽然在林颐的认知里,这听起来有些难以置信,不过当时录了三次口供,都是这同样的说法,所以林颐相信,这份口供还是有真实性的。
林颐有点难为情,第一次和上司办案子,就要打强奸案,还是给男方做辩护,更难为情的就是要和一个男人讨论整个过程的细节,林颐感觉脸上稍微有些发烫,心里却琢磨着,幸好这里光线够暗,自己的粉底又擦了稍微厚一点,自己的上司肯定看不出自己的窘态。
“王先生,请你再详细的对我们讲一遍事发经过,我和林大状帮你看看有没有什么理据能帮你辩护。”
“是这样的,那天,我和女朋友吵了架,很不开心,于是就到兰桂坊消遣一下,谁知就遇到了那个女生,我看她一个人,又坐在之前我女朋友常坐的位置,就走过去问她能不能让我请她喝杯酒,她同意了,我就给她点了一杯马天尼,我们俩就聊了起来,后来我看时间差不多了,就离开了,想到附近的的士站搭的士,我一边等车,一边给女友打了一个电话,在电话里我们俩又吵了起来,我就不想回去了,想直接找个酒店住下。”
“之后呢?”江瀚皱着眉头“你有女朋友不能当做你没罪的理由。”
“之后,我就遇到了已经喝醉了的女生。”
“那么,不如请王先生说一说为什么那个女生的身上会有被暴力虐待过的痕迹。”林颐和江哲对视了一眼继续说道,毕竟发生关系这一点是既定事实,与其在这一点上纠缠,不如看看另一个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