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我的脚无论如何却不听使唤,如同钉在地上有千斤重。
秦家明走到了我面前,两年未见,他依然是那副模样。穿白衬衫。干净的短发和明亮的眼睛。
我和秦家明是校友,大一的时候我去学校报道,那是九月的一个午后,天气晴朗。一群群红脑袋的蜻蜓在空中盘旋。
“同学,我帮你拿箱子。”在车站的迎接新生的大巴前,我第一次遇到家明。
至今我依然记得他穿的白色旧T恤和浅蓝色牛仔裤。他明亮的眼睛和温和的笑容瞬间让我放下彷徨无助的心。
记忆如同潮水般涌来,我的眼泪不争气的流了出来。
秦家明慌忙说:“沉沉,你怎么了!啊!你的脚再流血,你受伤了吗?”
他蹲下来仔细看了看我的脚,此时我穿着丝袜光着脚,高跟鞋拿在手上,蓬头垢面像个女鬼。
“我送你去医院吧……”
我的理智渐渐恢复,我伸手猛的将他推到在地:“我的事不用你管!”
说罢我自顾自的超前快速走,每走一步我的脚钻心的疼。可是比起我心脏的疼痛,那又算得了什么呢?
秦家明追上来,说道:“我送你回家,你这样怎么行!”不送我反抗他拦腰抱起我。
我拼命挣扎嘴里喊着:“你这个混蛋你放开我,我要报警了啊!”
秦家明依然如故,我又用手里的鞋子砸他的头。
他知道我的房子,也知道进单元门的密码。这个房子根本就是当初我们一起选的。
在家门口,他放下我。用命令的口气说道:“开门,我帮你处理一下伤口。”
我说道:“你凭什么来管我的事?你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