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现在不用了,自从姬士学藏起漏脚趾的鞋子被陶诗宁发现以后,在最近的城镇买了针线,等到晚上休息的时候,默默的给他全部都补好了。
姬臣是大为震惊之后便是满心的狂喜,实在是那缝补的针脚细密的如同机器做出来的一样,每一针的距离都像是复制品,简直是不可思议。
所以之后,姬臣就不在提起让她想一想家住在哪里,要不要送她回家之类的话。她也没有将她当做佣人来对待,而是像对待朋友那样,同吃同住。等到她想要回家的时候,她不会阻拦,一定会将她亲自送回去。
就这样,陶氏跟着姬臣父女一路的南下往边关来。
“终于到了!”姬臣站在高阳的大街上,看着天青幕色下街边店铺冉冉挂起的各色灯笼,一时间感慨万千,“今夜终于不用在以地为床,以天为被了!终于可以吃上热乎乎的饭食了,终于可以睡软软的床榻了,终于可以洗一洗热乎乎的澡了!高阳,我来啦....”
说着,兴奋的往街道跑去,引得周围还没有归家的百姓,纷纷驻足,一阵好笑。
姬士学心疼又无奈的连连摇头,可嘴角一抹笑意出卖他这个时候的好心情。
陶诗宁经过半个月的好伙食,本来皮包骨头的脸颊竟然稍稍的长了点肉,有了红润之色。早已经不是那个走路都在打颤,说话都要气喘的虚弱模样。
现在的她一身灰色的偏襟襦裙,外罩窄袖短衣,正巧露出襦裙的腰带,下身层叠的裙摆随着她脚上的灰色鞋面而动。整个人收拾利索的显得精神了。
她嘴角弯弯的跟在姬士学的身后,跟着他往前走。
当时救陶诗宁买的的板车,五日前让姬臣给原价卖了。那板车实在是单薄,要是真的一路都用它,怕是还没有到边关就散了,还不如在能卖钱的时候赶紧给卖了。在它还能发挥余热的时候,为啥要留着做破烂呢?
反正也就几日到高阳了,买了马就更用不上了。
姬臣先姬士学一步进了一家看上去不是十分高档的客栈,点了两间房,等看到他们二人就上了楼。
吩咐小二上洗澡水,他们的速度很快。姬士学安排好小花,进了房间,便看到已经勾兑好的热水,心里十分的帖慰。
果然女儿是小棉袄,虽然这件小棉袄有时候会撒点风,可架不住现在一身疲惫,这暖心的温度刚刚好。
常年严肃的眉心,这个时候缓平了下来,竟然有种如沐春风的疏朗之气,真的是将中年大叔沉稳内敛表达的完美。尤其是唇瓣上到下巴的一圈短短的胡须,简直是行走的荷尔蒙。
若是姬臣在这里一定又会在心里腹诽,不枉她牢牢的护住便宜爹的清白,不然就便宜爹这副好相貌,早就被人吃干抹净了。
那豆腐柳娘,妄想着用几块豆腐就虏获爹的心,真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她一定要好好的守护爹,等着一个可以照顾他,理解他,与他恩爱到白头的女子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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